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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袭“老赖”

2018-05-29 10:30: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9日讯   有钱却赖着不还,实在是令人气愤。5月22日晚19时许,按照“晋江风暴”的安排部署,晋江市法院出动2队执行人员,重点攻坚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及时启动新一轮财产核查和处置。

年收租过万

却逃避5万元债务

2015年2月,被执行人林某向王大妈借了5万元。到期后,王大妈多次向林某讨要本金及利息,但林某一直不还。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与林某联系,但林某一直避而不见,下落不明。经查,林某名下无银行存款,只有一套住房。

当天,执行干警来到林某名下位于晋江市青阳街道某小区住房。经调查,林某本人并不住在里面,而是将住房以每月千余元的租金租给他人。最终,执行干警现场查封该套住房。下一步该住房将被移送评估、拍卖,以尽快实现债权人的权益。

“ ‘如果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只有唯一住房,这是他生活必需用房,法院不能拍卖。’这是对“唯一住房”的误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在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亲属作出必要的安置,留出一定的宽限期以后,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执行人员告诉记者,林某将名下唯一的住房出租,可见其日常的居住权是有保障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为林某预留一定年限的租金后,依法可以对该住房进行整体处置。最终成交拍卖款多于执行标的款的部分,法院将返还被执行人。

坐收高租

却拖欠200多万装修款

2010年,晋江某公司与泉州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由泉州某装修公司负责该公司的装修。2016年9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此后,因晋江某公司一直拒不支付装修款,装修公司遂将其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晋江某公司偿还欠款200余万及利息。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名下有一幢多层楼房,地段上佳,装修得富丽堂皇,吸引多户商家进驻,光是其中几家的租金就达100多万元。法院立即查封该房产,限制转让交易。

当晚,执行干警来到现场,对房产展开调查。“与他们签订租约的虽然是该公司,但交纳租金时却被告知要转到另一个人的账户。”租户反映。经调查和取证,执行干警初步确认该公司涉嫌在执行过程中恶意隐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判决的事实。下一步,法院会将调查到的材料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拒执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该公司的刑事责任。

经过4个多小时的努力,当晚执行行动共调查房产线索5条,查封房产4处,发现拒执犯罪线索1条,效果显著。

(尤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