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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制定《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2018-05-30 08:58: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建立非遗数据库  加强原料资源保护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0日讯  昨日,《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出加强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原料资源的保护。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重开发、轻保护”问题。条例(草案)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原料资源的保护。”

“重调查、轻运用”也是保护中的常见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在初步审查中提出,调查应建立数据库、明确提交时限、资源公开等方式促进活化利用。其一明确建立档案和相关数据库。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易遗失的特点,鼓励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采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相关数据库”。其二,明确汇总提交有关档案的时限,以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及时传递和妥善保存。在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共享机制的基础上,参考其他省(区、市)的法律规定,“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六十日内,将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电子档案汇总提交同级文化主管部门”。其三,明确档案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避免档案资料被束之高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记者 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