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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通报我省少年审判工作情况

2018-05-30 08:59: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0日讯   昨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5件少年审判典型案例。

2017年,全省法院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1509人,未成年被告人占刑事案件被告人总数的2.61%,其中在校生犯罪120人。免予刑事处罚24人、适用缓刑541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794人;曾经犯罪未成年人49人,占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3.25%。全省法院共对1160名未成年被告人完成社会调查,有526名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对1585名未成年罪犯适用犯罪记录封存,有效提升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质效。

2017年,全省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民事案件5096件;全省法院依法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拐骗儿童、猥亵儿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等犯罪案件192件295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1人。全省法院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有效地震慑了犯罪。

据了解,我省法院以少年与家事审判融合改革为契机,提出了着力构建少年与家事审判深度融合的“大少审”工作,实行少年刑事、民事案件与婚姻家庭、继承、亲属关系等家事纠纷案件归口并轨审理的审判新模式。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有21个法院建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与家事审判庭。

(记者 张梅花 肖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