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妨害执行突发事件的速了处置
案外人阻挠执行并威胁执行干警,无视执行干警3次警告,最终被司法拘留。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0日讯 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执法的权威不容挑衅,否则将付出代价。5月24日,永春县法院果断处置一起案外人阻挠执行的突发事件,带头闹事的郑某炉、郑某博被依法处以司法拘留。 据了解,林某泼与郑某榕合伙经营芦柑生意,合伙终止时,双方因对合伙财产的处理引发纠纷,林某泼将郑某榕诉至法院。经审理,永春法院判令郑某榕支付林某泼42740元。因郑某榕始终没有主动履行,林某泼向永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天上午8时许,在执行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跟随执行申请人林某泼来到被执行人郑某榕位于大坪新村的家中,依法对其实施拘传。然而,在执行干警即将离开之际,林某泼被郑某榕的亲属团团围住,一众人对其大肆辱骂,并扬言事后要召集人打他。执行人员上前喝止,不料郑某炉不顾警告,突然上前夺取林某泼的摩托车钥匙并逃离现场。执行干警迅速追上,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控制,准备一并带回法院处理。 就在此时,另一无关人员郑某博,开始大声鼓噪、煽动周围群众阻挠执行人员离开现场。在其鼓吹下,郑某炉的父亲突然故意躺在地上,郑某博趁机威胁现场干警:“他年迈有病,今天要是有什么意外,你们法院要负责!”执行法官依法对郑某博提出三次警告,要求其立即离开执行现场,否则将以妨害司法人员执行公务为由追究其责任,但郑某博依旧我行我素。 现场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为安抚倒地老人情绪,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意外,综合评估事态后,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路先行将郑某榕、郑某炉带回法院,另一路则继续留在现场进行处置。 8时20分,前来增援的法警顺利抵达。倒地老人的其他亲属来到现场,确认老人无恙后主动将其带离。面对强大司法震慑,围观群众迅速散去,只有郑某博仍然在叫嚣,现场法警遂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控制并带回法院。 短短20分钟,一起妨害法院执行的突发事件被迅速、果断、有力处置完毕。目前,永春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有关规定,以侮辱、打击报复协助执行的人和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为由对郑某炉、郑某博实施司法拘留。此外,被执行人郑某榕因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也被处以司法拘留。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陈凯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