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吉成:用仁心解家庭疙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日讯 戴吉成是南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也是一位从乡镇综治办主任岗位退休的政法综治老兵,曾获得“全省先进乡镇综治办主任”荣誉。2005年担任陪审员以来,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不断探索调解工作新思路,用仁心配合法官审理每一起案件和调解工作,获评“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 “老戴很善于从情与法当中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就像一名独具仁心的医者一样,总能快速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而对症下药。”谈起戴吉成,南安市人民法院洪濑法庭法官余善根称赞不已。 今年3月,戴吉成参与康美镇一对中年夫妻离婚案件第二次开庭,因为被告女士是精神病患者无法到庭,委托其母亲戴某出庭参加庭审。进行庭前调解时,双方因一个12岁婚生子抚养费和经济补偿争执不休。原告苏某称被告婚前就患有精神病,经多次治疗至今未愈,而且已回娘家、夫妻分居多年,致婚生子长期由他和母亲抚养,自己工资收入不高,要求离婚后要共同承担婚生子抚养费。被告母亲戴某则称,被告现在仍需服药,又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能力承担婚生子抚养费,同时要求原告苏某要给予被告10万元经济补偿,可以采取分期付款。了解双方真实情况后,戴吉成即向原告苏某做工作,先劝和无效后再从情理法入手。 “既然坚持要离婚,就看在曾经夫妻共同生活多年情分上,被告现在已经没有劳动能力,还要花钱继续服药,婚生子抚养费就自己承担,同时给予被告适当经济补偿,就当献点爱心。”戴吉成的一番话很快触动了原告的感情。戴吉成先让原告沉思,转身做被告母亲戴某的工作。“原告苏某现在给人家打工,经济收入有限,还要承担婚生子抚养费,如果让他负担过重会影响对婚生子的培养,就看在小外孙的情分上,不然叫原告一次性给予5万元经济补偿?”看到戴某已经有所松动,但仍坚持原来的意见时,戴吉成趁势动员被告其他在场家人共同劝说戴某,很快戴某就同意了调解意见,由此双方很快就达成了一致。 但由于被告是精神病患者,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开庭后再根据庭前调解协议进行判决,彰显公平正义。 “老戴总是能在三言两语当中直击当事双方的心坎,从而快速化解纠纷。”戴吉成参加陪审工作13年来,始终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共协助法官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817件。 (本报记者 叶华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