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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木地板缝隙大 商家归咎“热胀冷缩”

2018-06-06 09:58: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经调解,商家赔偿消费者1.5万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6日讯   实木地板是近年来装修工程中使用较多的地面装饰材料,深受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因实木地板的质量和安装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也屡见不鲜。近日,福清市民林女士向福清市消委会投诉,称其购买的数万元实木地板出现多处裂缝,商家却把原因归咎于热胀冷缩。

2016年11月,福清市民林女士在某装饰建材店购买实木地板。在商家的推荐下,林女士购买了总价4.5万元的实木地板,约定由商家提供包工包料免费安装服务,铺设面积约70平方米。

近日,林女士和家人发现家里多处地板木之间出现裂缝,有些地方甚至达到7mm的缝隙。由于缝隙太大堆积了许多灰尘脏物,既影响美观又不卫生。

林女士找到商家讨要说法,商家解释实木地板由于木质特性,因气温原因导致热胀冷缩而出现伸缩缝是正常现象,不予处理。林女士认为是实木地板安装出现问题,要求商家赔付1.5万元,并向福清市消委会寻求帮助。

消委会工作人员接诉后,联系双方了解情况,证实林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中国实木地板消费白皮书新版》等相关资料,木地板间正常缝隙为0.2-0.6mm。林女士家中多处实木地板间的缝隙大于0.6mm,应是商家安装不当导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之规定,商家既销售地板又提供地板的安装服务,不仅须保证地板的质量合格,也应保证地板的安装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地板间的缝隙超过国家标准,商家应承担责任。经调解,商家赔偿林女士1.5万元。

消费提醒:

近年来,消费者对购买、铺装木地板的纠纷投诉较多。所谓的免费铺装,只是经销商的一种促销手段。生产厂家、经销商在出售木地板时,都极力宣传地板的性能和质量,却不明确地板的含水率等实质情况。按国家的标准规定,地板含水率8一12%为合格,但这个标准在南方、北方地区有高、低之分。地板含水率太高,铺装后受干燥气候影响,水分收缩,会产生比较大的缝隙;地板含水率太低,会以空气中吸收水分,引发膨胀翘曲变形。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木地板时必须要求生产或经销商告知其含水率是否与当地的平均含水率一致,否则有可能导致麻烦。同时,工商部门也提醒消费者,购买地板后,务必记得索要发票, 以便今后维权取证。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卢仪 余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