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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法院创新“生态司法+保险”机制

2018-06-12 09:05:04 来源:

系我省首次在司法领域引入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保险机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2日讯   日前,霞浦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霞浦县支公司签订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保险合作协议。据悉,这是我省首次在司法领域引入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保险机制。

此次霞浦法院与人保财险霞浦支公司签订的协议共有四项,分别为《司法与保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即总体框架协议,以及三个子项目,即《诉讼保全担保保险协议》《执行悬赏保险协议》及《生态修复项目合作意向书》。其中,司法与保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今后加强双方的沟通协作打下基础,便于双方在探索生态修复保险、执行救助保险、司法人员履职保障保险、司法赔偿保险、破产管理人执业保险等业务方面加强合作。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探讨建立环境修复资金管理平台,建立资金运作有效模式,采取异地修复、替代性修复等修复生态环境模式,以法律的强制力确保被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为霞浦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百姓幸福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霞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光说,生态修复项目是该院的有益尝试,是加强司法与保险领域协作,探索构建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保险机制的创新。

(郑孟端 阮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