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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

2018-06-14 11:32: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让受伤的花朵重新绽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4日讯   “谢谢你们,有时间一定要常‘回家’看看。”近日,被救助人小林的妈妈在向平和县检察院送来感谢锦旗时,紧紧握着检察干警的手动情地说道。

2017年4月,13岁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小林在出租屋遭一名黄姓男子强行侵犯,案发后身体和心灵均受到严重创伤。小林的爸爸也因女儿的事遭受打击,精神障碍复发再度住院。为了照顾家庭,小林的妈妈只能选择在家打零工维持生计。平和县检察院在定期司法救助案件筛选时了解到小林的家庭情况后,认为其符合救助条件,立即联系小林的妈妈,指导她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之后,该院检察官到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以及村委会、邻居家调查核实情况。最后,通过简化工作程序,缩短救助周期,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在15个工作日内将6000元救助金发放到小林妈妈的手中。考虑到小林因受到伤害产生了严重心理障碍,检察官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她重树信心,鼓励其完成学业。

对平和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而言,救助并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2017年来,该院提出“物质+N”的救助理念。在这些检察官看来,国家司法救助的开展,不在于追求救助金越来越高,而是更注重帮助被救助家庭解决面临的困境,寻找生活的出路。

林某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奶奶70多岁因患乳腺癌长期住院治疗,妈妈在林某8岁时就因精神病发作住院,而被鉴定出智力三级残疾的林某,小学五年级就辍学在家,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就压在林某的爸爸身上。2016年11月,林某被何某诱骗到家中发生性关系,林某也因此受到惊吓,再也不敢迈出房门一步。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林某的家庭情况后,为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除向其发放6000元救助金帮助渡过难关外,还采取了一系列救助措施。经办检察官先是积极与当地政府、民政部门联系,帮助林某家申请农村低保,将其家庭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其基本生活。之后为了林某的健康成长,该院还与教育部门联系,安排其免费到开智学校就读。最后,该院还通过农业技术部门,邀请了当地农业专家为林某家的青枣种植提供技术培训,帮助其家庭发展经济。

小林和林某这样的救助案例,是平和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为了更好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平和县检察院指定专人对未成年救助对象逐一制作“救助回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通过与被救助未成年人所在学校、乡镇联系,了解他们的思想情绪、身体恢复情况、学习状况,从侧面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同时,该院还制定了保密规定,要求救助建档人对未成年人回访档案进行妥善保管,除办案需要,任何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查阅未成年人救助档案。此外,该院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未成年人的生活状况进行评估。对救助措施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落实推进;对尚需持续救助的,积极协调其所在乡镇、村社或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等制定进一步救助方案。

据统计,2017年,该院共救助未成年人3人,发放救助金1.6万元,帮助2名未成年人家庭申请农村低保,帮助1名孩子重新开始学业。同时,该院共电话回访5次,实地走访2次,使未成年人切实体会到检察机关的关爱。

“我们伸出一双手,看似平凡无奇,却能传递属于我们的检爱,播洒爱的阳光雨露,给一个孩子一个家庭新的希望,用爱让受伤的花朵重新绽放。”平和县检察院负责未检工作的检察官表示。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黄莺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