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创新公诉工作机制 提高公诉案件质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4日讯 2017年以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工作主体,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维护了法律公平正义。 备案审查 集体会诊重大疑难案件 “员额检察官对案件的处理做出决定后,诉前向科室和检察长进行备案审查,确保无误后方能提起公诉,进而有效保证办案质量。”该院公诉科副科长陈飞鹏说。 2017年,严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一方多人指控严某某与他人共同殴打被害人,致其轻伤,但严某某始终否认有参与殴打被害人。该院公诉科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最后提取到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监控视频并无看到严某某参与殴打被害人,最终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严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7年以来,该院公诉科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并提请检委会研究决定,共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9件9人。 此外,为促进公诉案件质量的整体提高,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在2017年制定了《个案量化考核办法》,从办案效率、案件审查质量、出庭公诉质量、法院判决及实施法律监督的情况、办案的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个案量化考核办法实施以来,对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员额检察官何丽君说。 分阶审查 严格把控案件每一环节 “针对公诉工作现状,把提高公诉办案质量的着力点放在庭前、庭中、庭后三个不同阶段,采取庭前会诊、跟庭考评、庭后评议三项举措做好公诉工作。”该院公诉科科长柯志东介绍说。 为此,该院公诉部门推行了“三纲两书”部门备案审查和重大疑难案件庭前会诊制,即对起诉书、公诉意见书和法庭讯问提纲、举证提纲、答辩提纲进行部门备查,发现遗漏和瑕疵及时补充纠正。对重大疑难案件,召开检察官会议,逐案进行庭前会诊和模拟预演,由与会人员提出完善、修改意见,取得良好的效果。 该院还采取跟庭考评,对公诉人的出庭质量进行动态监督考评。“跟庭考评制度,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克服了出庭公诉‘走程序’的错误认识,帮公诉人解决了庭审中语言不够规范、应变能力不强等难题。”员额检察官陈美宪深有感触。 另外,该院对出庭公诉案件进行庭后评议,分析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表现及其优劣,总结经验教训。庭后评议,不仅帮助被评议人总结经验教训,也使其他办案人从中受益。 2017年该院提起公诉的1000多件刑事犯罪案件,法院均已开庭审理,指控准确率达到100%,有罪判决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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