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检察院健全机制实现职务犯罪案件受理“无缝对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2日讯 “您好,这是郑某介绍贿赂案的卷宗材料,请受案。”近日,在宁化县检察院服务大厅的受案窗口前,该县监察委向检察机关移送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相关法律程序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为顺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继续保持对腐败的高压震慑态势,在2017年12月底宁化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后,宁化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监察委的沟通联系,认真移交相关线索及卷宗材料。该院案件管理部门牵头侦查监督、公诉、控申等部门就职务犯罪案件衔接问题进行研讨,形成相关工作意见的讨论稿,并抄送监察委征求意见。同时,与监察委在职务犯罪案件移送与受理、强制措施的审查与适用、涉案线索移送与反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等方面达成了共识,联合出台《职务犯罪案件衔接相关工作意见(试行)》。 该《意见》明确规定监察委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具体标准,如案卷材料排列顺序、法律文书制作、涉案财物移送程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移送行为。同时,在线索管理方面,该《意见》补充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应及时移送监察委,监察委应对调查结果及时反馈检察机关。此外,该意见建立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即监察委在移送案件审查起诉前,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由检察院对监察委调查获取的材料提出补证意见,并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需要立即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做好预先准备。 据悉,自5月以来,该院先后受理了县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所有案件均做到了当日移送、当日受理、当日作出强制措施决定,实现了对职务犯罪案件受理的“无缝对接”。 (廖益彬 雷晨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