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法院双城法庭:“乡土路”上沾土气接地气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2日讯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山清水秀的小县城柘荣,却活跃着这样一支善断“家务事”的队伍,这队伍虽然只仅有四名干警,却管辖着两个乡镇的一审民商事诉讼案件。近三年内,年均结案200多件,约占柘荣法院案件总数的20%,其中仅离婚案件占122件,房屋买卖合同案件占95件,涉诉标的1300多万元,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调解撤诉率为77.5%。这队伍就是柘荣县人民法院唯一的派出法庭——双城人民法庭。 一直以来,双城人民法庭一直保持与时俱进,不断进取的工作热情和旺盛饱满的工作斗志,在积极运用诉讼协理员机制,畅通矛盾纠纷排解渠道的同时,联动党、政各部门机关、社区等形成合力化解矛盾,通过调解促成案结事了人和。近年来,该庭先后两次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并荣获集体三等功。 不得不说,即使在交通网络发达的今天,仍有不少当事人或因居住在偏远的山坳里,或因搬迁至外地乡镇使得诉讼之路难行。他们中大多是留守老人或儿童,如果闹了矛盾需要去法院,就要大老远地坐公交车进城。所以但凡县里大大小小十几个自然村递来案件,承办法官都自觉领了任务,尽可能到村子里开展工作。上门立案、实地调解、巡回审判、案后回访等自然成了庭里最常见的工作。 这天,双城法庭庭长胡坤龙要办的案子便是这样。2016年,老人张某某的儿子因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碰撞庄某某停放在道路北侧的重型普通火车尾部左侧后死亡。事故发生后,柘荣法院受理了该案,并经调解确认,由庄某某一次性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等损失共计59万余元,所有赔偿余款打入张某某孙女陈某账户中。因赔偿款去向及使用、管理等问题协商未果,这个已经蒙受不幸的家庭产生了激烈的矛盾,张某某一怒便将亲孙女告上了法院。双城法庭受理此案后,第一次召集双方调解时,因当事人矛盾隔阂较深,情绪激动,不欢而散。在详细掌握了本案纠纷的来龙去脉后,法庭邀请了人民调解员、诉讼协理员等,驱车30多公里前往福鼎溪头村再次进行调解。 “做法官说不得有多崇高的理想,但这心坎里装着的案件总得理顺、办清,就算把这脚下的鞋子走烂,把这嘴皮子磨破,能还这乡邻镇里一片和谐,咱这心里就觉得值!”柘荣法院双城法庭庭长胡坤龙说道。雨后泥泞的村道湿滑难行,经过40多分钟的行驶,警车停在了福鼎市溪头村外。胡坤龙小心翼翼地抱着案卷,徒步走在入村的小道上,对身边的书记员说道:“走好乡土路也是当好法官的一门功课啊”。 “我和老头子一把年纪了,也没有什么收入来源,万一以后你们不养老,我们怎么办?”调解一开始,张某某便道出了自己的担忧,并要求孙女拿出一半赔偿款交由她保管。可面对奶奶的诉求,陈某却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这赔偿款拿到不久,我跟妈妈就用其中一大部分偿还父亲生前所欠债务且修整了柘荣的老房子,现在账户里也没剩多少,您要这么多,我也拿不出来啊。” 一开始,张某某对孙女的说辞并不信任,认为是她不愿分配赔偿款的托词,但在胡坤龙与随行的人民调解员、溪头村村干部的说理下,张某某渐渐缓和了态度,同意降低分配占比。见调解有了转机,胡坤龙转身又做起陈某的思想工作,从亲情角度劝解她多为老人着想,最终使其点头同意一次性付给张某某12万余元。 “调解虽费嘴皮子,但是值得,这路虽走得颠簸,但心里踏实。”当双方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盖章后,胡坤龙笑着说道。 走好“乡土路”,做好村民们的好公仆,是柘荣人民法院双城人民法庭一以贯之的工作要求。针对柘荣县“县小人情多”的特点,双城法庭努力践行新时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从县域风土人情实际出发,在坚持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着力加强调解工作,把全程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到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 近年来,该庭依托当地基层调解组织“和事佬工作室”,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民间诉讼协理员的积极作用,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让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等方式得以化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平息矛盾,促进辖区的和谐稳定。 (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李秋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