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公证处:双休日出证圆孩子上学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6日讯 “孩子报名时间今天下午就结束了, 你们周末办理公证吗?” 6月10日恰逢周日, 惠安县公证处值班的公证员接起一个突然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焦急的声音。 原来, 当事人苏某与其子的户口均在某社区, 符合该小区幼儿园入学条件。而在报名截止当天, 苏某去学校报名时却被校方告知, 因其所居住的房子产权属于其父亲,但其父亲户口已迁出, 所以苏某之子无法在该社区学校就读。(注: 根据县教育2018年幼儿园招生意见, 户籍人口入园要符合户口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两一致” 原则, 即适龄幼儿与父母 (或祖父母、 外祖父母) 或者其中之一户口一致, 同属招生片区户籍; 拥有招生片区房产且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要解决孩子的就学问题, 苏某必须出具房产归其所有的依据。公证员了解情况后, 建议苏某与其父母协商, 办理房产赠与公证, 并一次性告知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所需的相关材料。 考虑到当事人情况比较紧急,如果今天无法出具公证书, 就会耽误小孩报名入学。特事特办, 惠安县公证处当即为群众开启 “绿色通道”。承办人告知当事人, 只要手续齐全, 公证处一定会尽力支持,尽快出证。 当天上午11点多, 临近下班公证员才等到急匆匆赶来的一群人: 苏某把他父母、 妻儿都带到公证处了。 “我根据您提供的清单准备的, 帮忙看下齐全吗?” 苏某气喘吁吁地说。公证员让当事人在接待椅上休息, 随即认真审核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确认材料完整后, 公证员即刻受理了该案件, 又向处主任汇报了情况。处主任了解情况后立即顶着烈日赶到单位签发公证书。 受理、 审核、 出证, 一气呵成。当整个公证流程完成时, 已近中午1点了, 下班时间早过了。苏某及其家人拿着散发着墨香的公证书,高兴地说:“孩子可以报名上学了!太感谢了! (本报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杨雪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