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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启动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

2018-06-28 08:47: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8日讯   为更好地保护闽江源区域生态环境,提高服务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日前,闽江源跨区域、跨部门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及签约活动在清流县人民检察院举行。

该活动由三明市清流县、宁化县,龙岩市长汀县、连城县两地四县检察机关和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参与。清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新主持活动,清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邹卫东致辞,省院生态资源检察处处长吴晓华、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剑平、省河长制办公室、农电河各处副处长黄志坚、市水利局副局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李朝阳莅会指导。

会签仪式上,四县检察院检察长及河长办负责人共同签订《关于建立闽江源跨区域、跨部门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整合各方力量保护闽江源水、土地、矿产、森林、野生动物等资源,构建闽江源区域性生态安全屏障。该意见构建会议磋商、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共商对策,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提高协作效率。突出专项行动,共同整治河段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四乱”问题以及破坏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案件。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依法做好公益诉讼相关工作。整合宣传资源,不定期组织联合宣传活动,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各类媒介开展生态保护宣传,共同预防生态违法犯罪行为。

会上,还观看生态宣传片,随后四县检察院检察长及河长办负责人分别就下一步如何加强协作,做好生态保护跨区域联动工作进行交流,在闽江源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下午,参会领导一行还到长校镇长潭河进行实地察看,了解长潭河流域四县汇入点附近水域及治理情况。

闽江,是福建的母亲河。沙溪流域作为闽江上游的南源,在清流县境内主要由长潭河、罗口溪、嵩溪溪、文昌溪、罗峰溪流经宁化、长汀、连城部分乡镇后,汇合交错组成,流域内水、土地、矿产、森林、野生动物等资源丰富。两地四县检察机关及河长制办公室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可协调带动区域内有关生态领域监管单位及公益组织、团体参与闽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全情投入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刘珍 罗成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