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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新店司法所专职调解员吴瑞文

2018-07-02 11:36: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调”出幸福与平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日讯   吴瑞文,1993年开始从事基层调解工作,至今已有20多个年头。2012年起,他担任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新店司法所专职调解员。他先后获得“福建省人民调解能手”“福州市先进人民调解员”“晋安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而以他名字命名的吴瑞文调解工作室也于2012年10月成立。吴瑞文调解工作室成立至今,其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23件。

“人民调解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依法、及时、就地调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征地拆迁、损害赔偿等常见性矛盾纠纷。”吴瑞文介绍说。吴瑞文说,新店镇过去社会治安情况不是很理想,由于地处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口众多,农村私搭乱建、应拆未拆房屋等引发众多矛盾纠纷。

在诸多调解案例里,有一个调解案例让他印象最为深刻。该起案例是2013年1月29日新店司法所“公调对接”工作机制调处的一起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2013年1月10日凌晨3时,新店镇拆迁办拆旧人员到新店镇盘石村进行拆迁工作。由于盘石村的林某波、林某仁等几户村民因拆迁补偿未解决不让拆旧,双方对峙争执激烈,引发群体性肢体冲突,造成双方均受轻微伤。

经外派新店派出所专职调解员教育引导,双方当事人同意和解。在对此案纠纷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员们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耐心讲解,并宣传拆迁相关法律法规,从法与情等方面进行教育,动之于情、晓之于理。

经过一番调解,双方当事人清醒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感受到政府给予的帮助。双方当事人相互表达谅解,并对此次新店镇人民调解工作调处结果表示满意。

就这样,一场群体性纠纷得到彻底解决,使人民调解平息矛盾、化解纠纷的独特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他坚持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他始终是一座大山,纹丝不动,立场坚定。他常说:人民调解不能‘和稀泥’,要吃准法律法规、依法调解,只有这样才能说服当事人,依法解决矛盾冲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我们新店镇这几年在平安综治工作中能取得良好的成绩更是离不开如吴瑞文这样的一群人。”新店镇综治副书记郑涌如是评价吴瑞文。

这名“50后”调解员在平凡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事。他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人民调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江宏俞 张晓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