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院长带头办难案 直播庭审树榜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3日讯 7月10日,大田县人民法院院长杨绍东担任审判长,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此次审理的案件为杨某诉杨某海、大田某医院侵权责任纠纷。原告诉称,2016年杨某与杨某海各自驾驶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相碰撞,造成俩人受伤及两车损坏,经交警部门鉴定,杨某海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后杨某至大田某医院诊疗,术后转入ICU病房,同日,大田某医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杨某紧急做了“颈部切口探查术”手术,次日家属发现杨某昏迷不醒。后杨某家属将其转院至三明某医院诊疗,入院当日医院便给家属下发病危通知,对杨某进行脱水降内压等治疗。两个月后,因无力承担医疗费用,杨某被转回大田某医院进行治疗至今。原告认为大田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与俩被告因医疗责任损害划分问题产生分歧,故诉至法院,请求俩被告按各自责任赔偿损失。 由于该案存在诸多争议且案情复杂,开庭前,院长杨绍东与合议庭成员仔细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庭前交换证据,明确了庭审重点。庭审中,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组织了法庭辩论,邀请鉴定机构出庭作证,并听取了原被告双方最后陈述意见,决定择期宣判该案。 据了解,今年以来,大田法院领导带头走出办公室“坐堂”审案,院领导亲自审阅案件,梳理案情,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通过庭审直播、带头公开审理复杂疑难案件,为大田法院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员额制法官办案制度作出表率。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张英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