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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法院公安联合跨省千里追寻 法院院长亲自审理拒执案

2018-07-16 09:33: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拒履协议 藏子成“赖”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6日讯   拒绝履行抚养权,只是普通家庭纠纷?不!7月9日,德化男子许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一审判决生效,许某因辗转多地“私藏”儿子,拒绝将孩子交给前妻,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被德化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宣判后,许某表示服判,这起长达近一年的抚养权“躲猫猫”终告一段落。

2011年10月,许某与林某在老家德化县赤水镇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男孩阳阳(化名)。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6年11月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约定婚生儿子阳阳由林某抚养,许某每月支付生活费1500元等内容。然而,因许某家人大力反对,许某只支付了两个月的抚养费。

2017年7月,许某以带孩子出去玩为由,将阳阳带离林某家后,拒绝将孩子送回。次月,林某向德化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作出了继续履行上述协议的判决。判决生效后,许某拒绝履行,并将阳阳带离德化县。同年11月,林某向德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多次通过省高院司法管理系统短信平台向许某发送通知、多次发送手机信息、两次到其老家做其父母工作,敦促他们转达许某履行义务,但均未果。

今年初,林某了解到许某可能在福州市马尾区其小妹住所落脚,阳阳在当地的幼儿园上学。当执行人员赶往时,许某已将阳阳办理了退学并带离别处。鉴于此,许某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4月,德化法院决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许某已在陕西省西安市落脚,在某汽修厂上班。5月,德化县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合前往西安市。当执法干警出现在许某面前时,他懵了,只能乖乖束手就擒。林某抱住久别的儿子,激动得泪流满面,一起小孩抚养权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许某归案后,德化县法院院长苏益铮亲自审理了该案,并作出如上判决。

“生效裁判,必须履行!”苏益铮介绍道,“本案虽然是婚姻家庭纠纷,解决的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属于私法调整的范围。但特殊之处在于,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将婚生男孩交由林某抚养,许某在知悉上述判决内容并经法院多次通知要求其执行的情况下,仍拒不将孩子交由林某抚养,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已然触犯了刑法。”

苏益铮表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不仅使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而且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和法律权威。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德化法院将保持对拒执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在全社会营造惩治拒执罪的严肃氛围。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徐晓璐 郑岐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