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流法院如何让“老赖”腾房
强制执行没商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6日讯 劝导、拍照、录像、搬运……这样的一幕就发生在清流县法院执行局的一次执行行动中。近日,由清流县法院执行局长、执行法官、书记员等组成的腾房队伍,对县城一处已经拍卖成功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工作。最终,该房屋被顺利交到买受人手中。 2012年4月,赖某某和陈某某向银行借款30万元,并抵押房屋。借款之后两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银行本息,银行遂将两人告上法庭。2017年8月,清流法院依法将此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是赖某某和陈某某却始终以没钱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今年1月,清流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查封并进行司法拍卖,并顺利成交,但被执行人始终拒绝履行腾房交付义务。 “我们没有钱,也只有这一套房子,你们把房子收走了,我们住哪?”清流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劝说,被执行人赖某某、陈某某却同法院一直打“打太极”,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推出年逾七旬身患疾病的老母亲作为“挡箭牌”,继续霸占房屋以此来对抗法院执行。 “实际上,由于该房屋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为了顺利腾房,我们给他们申请了8年的住房租金,并多次张贴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在限定期限内搬离,被执行人也写过两次承诺书,表示会及时腾房,但他们还是一拖再拖,始终拒不搬离……”执行法官介绍,本案房屋已经拍卖,买家也已经付清拍卖款,但赖某某、陈某某“鸠占鹊巢”,导致房屋长期无法交付,给法院执行工作制造极大阻力。 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近日,清流法院直接腾决定采取强制腾房行动。7月5日,该院执行局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干警兵分两路,一组对现场迅速进行控制并安抚家属情绪,另一组组织进行腾房工作。 “陈某某,你看你屡次不配合我们法院的执行工作,这种行为轻则拘留,重则触犯刑法。你母亲年龄也大了,应该让她安稳生活,而不是对抗我们工作。而且腾房后,我们法院也给予了租房费用,可以让你们有个过渡期……”在法官们的释理说法下,陈某某等人终于放弃了抵抗,答应腾房。随后,腾房组干警有序开展工作。他们在公证人员的配合监督下,首先清点屋内物品,现场制作物品清单,并全程录像取证。搬家公司人员将记录过的物品装车后,公证员和法院执行干警一并押车运载到被执行人临时租住地…… 最终,这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当新房主从执行干警手中拿到房屋钥匙时,感激地说:“原以为买了房,但被执行人又不配合,执行起来一定很困难,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房屋钥匙,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此次强制执行行动只是清流法院解决“执行难”的一个缩影。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清流法院开展执行行动8次,出警103人次,成功拘留16人,促成和解58件,成功腾房2次,累计查询被执行人1225人次,拍卖33件,成交标的10件,成交金额2407.3万元,严厉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 (本报记者 黄丽青 实习生 林馨怡 通讯员 李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