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检察院开展专项扶贫活动成效好
不让社矫人员在扶贫路上掉队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7日讯 “靠这绝活,我吸引了不少客户,也赚到了一点钱,这都得感谢你们!”7月15日,连城县检察院3名检察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又来到林坊镇林塘村社区矫正对象林某家,了解他的生产生活和社区矫正情况。林某一边侍弄着蜜蜂,一边向他们介绍自己的情况。 44岁的林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2017年1月参加社区矫正。他因为一次性赔偿被害人亲属28万元,欠下巨额债务。“赔偿款凑齐了,但是我的生计也断了,两个儿子还要上学,这日子可怎么过?”同时,他的驾照被吊销不能再跑运输,转行开夜市排档因经营不善而亏本,家庭一时陷入困境。 正当林某愁眉不展的时候,连城县检察院与连城县司法局在开展“因贫而犯罪,因犯罪致贫”专项扶贫活动中,通过摸排把林某列入帮扶对象。2017年10月,经考察推荐和林某朋友的帮助下,林某开始学习养蜂。2018年初,他顺利经营并开始盈利,现已加入当地农村淘宝扶贫项目。林某的妻子也被介绍到县工业园区打工,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这是该专项扶贫活动一个成功案例。至2018年6月底,连城县在矫社区服刑人员总人数261人左右,其中家庭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21人左右,占8%。贫困社区服刑人员共同特点就是“因贫而犯罪、因犯罪致贫”,生活穷困潦倒的情况屡有发生。 为了促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好更规范地服务于中央精准扶贫中心工作大局,务实监督保障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2017年10月,连城县检察院与司法局加强联动协作。2018年3月,他们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因贫而犯罪,因犯罪致贫”专项扶贫活动实施意见》。 按照实施意见规定,连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认真排查社区服刑贫困人员,建立社区服刑贫困人员档案,积极做好社区服刑贫困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济、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社会适应性帮扶,提高社区矫正执行效果。连城县检察院发挥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和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合帮扶机制,加强监督,努力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技术性等问题,共同推进社区服刑贫困人员的帮扶工作。 该院通过从情感、思想、法律、生活等四个方面进行帮扶,使家庭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放下思想包袱,走出犯罪阴影、走出贫困阴影,自强自立,远离再违法犯罪。 “县检察院、司法局的做法很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贫困是产生犯罪的重要原因,要从法制教育、思想观念、政策扶持等方面帮扶济困,鼓励其遵纪守法、勤劳致富。”5月25日,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维民对该专项扶贫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黄建攀 黄金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