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发布商事审判典型案例
构建法治营商环境 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0日讯 7月27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构建法治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福州法院商事审判典型案例(2017年度)》,据悉,这是福州中院连续三年发布商事审判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彦邦介绍,随着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改革步伐加快,商事纠纷案件快速增长。2017年福州中院新收商事案件1762件,同比增长24.43%;2018年上半年新收商事案件1099件,同比增长46.72%。从司法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到,买卖、金融借款合同以及涉企民间借贷等传统案由仍是商事纠纷的主流案由,但股权转让合同、股东知情权及其他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涉及中小投资者权益和执行异议、融资租赁等新类型纠纷均快速增长。 发布会上,福州中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林秀榕就其中5个典型案例进行重点评析。其中,陈千金诉新华人寿福建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在省内具有重大影响,入选《2017福建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黄晓嵩诉兴业证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则涉及我国第一个因欺诈退市企业——欣泰电气,案件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即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判断与认定在法律上并不明确。因缺乏统一标尺,当事人对因果关系标准中各要素的理解均存在重大争议,导致投资者维权遭遇较大障碍。此案审理,详细分析了证券虚假陈述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明晰揭露日、更正日的认定方式,厘清系统风险因素,对于同类型案件审判具有参考意义。 林秋榕还表示,福州法院将继续积极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规范引导和价值引领作用,与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等齐心协力,携手共建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合力营造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力促本市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魏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