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
通报10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0日讯 7月26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泉州两级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总体情况,并发布了10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记者获悉,此次公布的10起案例,均是《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拒执罪典型行为方式。如闵某真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闵某真明知法院已对其在公司的股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下,仍对该财产予以转移,且在后续的案件执行过程中,未如实报告财产收入,持续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蔡某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蔡某辉在法院执行过程中,采用在拍卖现场设置障碍,拍卖后滋扰买受人的方式,阻碍法院执行工作;黄某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黄某元作为被执行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案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转移财产,以达到其规避执行的非法目的。此外,还有的案件涉及拒不搬迁、拒不履行抚养权等多种拒执情形。 从量刑结果看,有的被告人因在判决宣告前积极缴纳执行案款,确有悔罪表现而被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轻刑、适用缓刑;有的被告人则因始终抗拒执行、不思悔改而被从重判刑,充分体现了法院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据统计,去年以来,该市法院共受理拒执犯罪案件68件76人,已判处刑罚56件60人。其中,受理公诉案件54件58人,已判处刑罚50件54人;受理自诉案件14件18人,已判处刑罚6件6人。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王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