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方通报3起妨害公务典型案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日讯 31日,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厦门共发生62起酒后暴力袭警或阻碍执法案件,38人因袭警被刑拘,24人被处以行政处罚。 5月23日20时46分许,郭某(男,57岁)、刘某(男,52岁)与其朋友在思明区故宫路某海鲜大排档门口喝酒,后因醉酒发生争执在该处闹事。 鹭江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队员到场后,劝说郭某、刘某等人离开。俩人对警察的劝说置之不理,其中郭某无故用拳头殴打辅警,刘某随后又对辅警进行抱摔,导致辅警左脚等处受伤。就在民警对两人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郭某仍然不配合,并且暴力反抗踢伤民警。目前,俩人因涉嫌妨害公务已于6月19日被批准逮捕。 无独有偶,6月7日凌晨1时许,碧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民族路附近一乘客因不付车费与出租车司机发生纠纷。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处置。 其间,民警对出租车司机郭某与乘客胡某(女,42岁)、刘某双方进行劝解,但胡某拒不听从,反而借着酒劲在现场胡搅蛮缠。民警见状,要求胡某及刘某到派出所进行处理,但胡某仍不配合,暴力反抗,并推搡踢踹现场处警的民警及辅警。随后,在派出所大厅内,胡某又用指甲划伤了一名值班辅警。就在民警将其控制在醒酒床上欲强制对其醒酒时,胡某又朝民警下腹部踢了一脚。目前,胡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于6月21日被批准逮捕。 警方提醒:朋友聚会切忌过量饮酒,醉酒闹事影响公共治安;若酒后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醉酒并不可以减轻或免于处罚,切勿有侥幸心理。民警在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能抗拒民警的正常执法,如有陈述请在配合民警执法的前提下依法履行;对于暴力袭警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厦公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