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专题询问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7日讯 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是社会关注热点,也是民生难点。1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就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我省垃圾分类情况如何?如何监督,防止处理过程二次污染?专题询问会进行了解答。 福州市将于明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垃圾分类既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又可减少处置成本。那么,我省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如何? 在立法方面,目前福州、漳州、莆田等地已启动立法工作,《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也列入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省住建厅厅长林瑞良表示,去年,我省出台了实施方案,要求厦门、福州城市建成区分别于今年和明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试验区城市建成区到2020年前要推行垃圾强制分类。另外,设施建设是垃圾分类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目前,厦门、三明、漳州、龙岩已经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福州、南平、宁德、莆田四个市在建,争取今年建成。平潭已完成选址,泉州正在选址。 全省垃圾焚烧企业24小时实时监测 垃圾在转运过程中可能产生滴漏、抛洒,焚烧时也会产生废气、飞灰等,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物该如何监管? 省环保厅厅长付朝阳介绍,我省已经于2017年6月在全国率先完成所有垃圾焚烧企业的装、树、联的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对垃圾焚烧企业24小时实时监测,并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对于超标的,环保部门会及时采取处罚,要求整改到位。2016年我省已经对8家垃圾焚烧企业实行了行政处罚。另外,据统计,全省垃圾渗滤液每天产生量约2940吨,我省处置能力为1万吨,完全能够满足处理需求。 福建省住建厅厅长林瑞良表示,防止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二次污染,住建厅主要从推进设施同步建设及加强设施运营监管入手。按照国家标准,所有垃圾厂建设时,必须配套废气、废渣等处理设施。目前,全省17座焚烧发电厂有14座配备飞灰处置设施。另外,对全省24座渗滤液处理厂实施提高改造,已完成22座,还有2座预计9月份完成。对于新建的餐厨垃圾处理厂,要求同步配套沼液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沼渣深度脱水后进行填埋。 (记者 魏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