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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食品保健品没中文标签屡遭十倍索赔 网上有否职业“碰瓷者”?

2018-08-20 11:07: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最近几年,随着代购生意越来越好,随之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不少代购商家表示,自己曾被消费者以所售商品无中文标签为由起诉,大部分情况下法院都会判对方胜诉,即使接受调解往往也要支付几万元的赔偿费用。商家称,自己遭遇了网上职业“碰瓷者”……

海淘保健品无中文标签

消费者获赔1.7万元

近日,北京通州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者和代购商家之间的纠纷。2017年底,李先生在王女士经营的网店购买了一款日本产保健品,支付货款2600元。

收到货后李先生发现,产品没有中文标签、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在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产品配料中标注的高丽人参(红参)、灵芝等成分,经查属于不得用于普通食品的药品……李先生认为该产品来源不明,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故要求王女士退还货款2600元并支付货款10倍的赔偿2.6万元。

面对李先生的起诉,王女士辩称,其所销售的产品确系从日本进口,并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亦未对李先生的人身安全造成损害,因此不同意退货以及10倍赔偿。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女士销售的产品没有经过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无中文标签,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先生将产品退还王女士,王女士赔偿李先生1.7万元。

商家称三年四次被起诉

消费者称系正当维权

记者注意到,最近几年类似案件时有发生。在新西兰从事代购十余年的刘先生介绍,从前年开始,他就常常因所售商品无中文标签被告上法院。

“新西兰的保健品比较有名,我们主要就卖这个。2016年9月,突然一名顾客留言说我们代购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要求十倍赔偿,否则就告到法院去。没多久,我们就接到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刘先生介绍,从此自己就屡屡接到法院传票,原因都是所售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我和妻子在澳洲工作,并不是专职从事进口,怎么可能提供中文标签呢?”

“2016年在广州败诉,赔偿了10倍。2017年上半年在江苏的案子,庭前调解赔偿了3倍;下半年北京密云也有一个案子,调解赔偿了7倍左右。今年在北京大兴还有一个案子,目前还没有开庭,估计结果也不会太好。”

他觉得,自己是遇到了网上职业“碰瓷者”。“我查了一下,在北京密云法院告我们的顾客熊女士,在全国多个法院都起诉过类似案件,仅密云法院就有好几起。私下和她协商的时候,她也说自己就靠这个赚钱……”谈及接受调解的原因,刘先生说,一方面是因为自己经常不在国内,诉讼成本太高;另一方面也是担心不接受调解赔偿得更多。

8月14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熊女士。对方否认了自己是职业从事此类诉讼:“作为消费者,买到了不符合规定的商品,当然有权维护自己的权利。”她表示,自己购买前并不知道所买商品没有中文标签,因此不涉及故意。据她介绍,自己还有另外一起类似诉讼在北京房山法院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