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猾“老赖”现形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3日讯 “我是X物业的法定代表人,想辛苦您帮忙约一下林某,我要把赔偿款给他。”日前,一个被执行人主动打来的电话,让上杭县法院执行干警黄元祥既惊讶又惊喜,消失一年多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了,申请人林某的赔偿款有望讨回。 原来,林某在担任某物业公司保安时,因提供劳务,人身受到损害,经法院审理判决物业公司应赔偿林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264662.69元。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未如期履行,林某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实地调查寻找该公司名下财产,但发现该物业公司已暂停公司业务,且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长期无法联系。 一家运营良好的企业突然停业且音讯全无,这让敏锐的执行干警觉得事有蹊跷。他们联系当地税务局、工商管理等部门开展协同调查,发现该物业公司悄然变更了公司法人代表、办公地址,有意“躲猫猫”规避执行。 面对狡猾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通过全县执行联动机制,向地方发改局、税务局、工商等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物业公司的纳税账户,并将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联合惩戒的措施打中该公司“七寸”,纳税账户被冻结后,该物业公司业务工作无法开展,公司营业大受影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是出行消费受限,饱受困扰。 日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与申请人协商解决,履行赔偿款。执行干警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金18万元,该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 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