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践行“枫桥经验” 打造“四大品牌”

2018-08-24 10:34: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召开,三明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应邀推介经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4日讯  8月16日,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在浙江召开,来自全国各地176名政法战线领导、大学校长及专家学者参加理论研讨会。三明市检察院作为我省唯一代表应邀参会,该院检察长张时贵以《践行“枫桥经验” 打造“四大品牌”》为题,专题介绍三明检察特色经验,推介三明检察亮点品牌。

近年来,三明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以打造“民生检察、生态检察、巡回检察和掌上检察”四大品牌为抓手,探索实践三明检察特色“枫桥经验”,统筹推进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工作,为三明市连续两届荣获全国综治“长安杯”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解决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2014年初,三明市检察院决定在大田县检察院开展巡回检察制度试点,探索建立“建室、设点、聘员、联户”巡回检察工作机制。随后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巡回检察制度,采取“一室辖多点、一室一点聘多员”方式,在重点乡镇、重点乡村、厂矿企业和工业园区设立巡回检察联络室,聘请检察联络员296名,形成“建室设点到乡村,聘员联户到农家”巡回检察网络化模式,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全市124个乡镇,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被赞誉为“百姓家门口检察院”。

为满足百姓美好生活需求,三明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民生领域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监督理念,致力在“做强刑事检察、做实民行检察、做优公益诉讼”上下功夫,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沙县检察院针对当地群众外出从事小吃产业造成留守儿童的问题,新建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工作区和设立“启航”观护基地,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和技能培训。梅列区检察院建设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行贿档案查询、检务咨询”为一体的检察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等经验做法,受到各界好评。

三明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建立“党政支持、人大授权、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加强生态检察监督,致力让百姓能喝干净水、欣赏绿色美景、看见蓝天、呼吸清新空气。

三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生态检察工作高度重视。近几年,连续下发多份文件支持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再次为检察机关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提供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该院在总结推广永安市检察院巴溪河流域和大田县检察院文江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经验基础上,探索建立“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机制,既组织三明市辖区内检察院签订《水流域环境联动整治协议》,督促环保、水利、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同时还牵头泉州德化县、福州永泰县、莆田仙游县、龙岩漳平市“四市五县”检察院共同签署协议,建立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清流县检察院牵头与宁化县检察院、长汀县检察院、连城县检察院共同建立闽江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实现跨行政区划“区域联动、部门协作”。

随着新媒体兴起,检察机关延伸检察服务成为可能。为满足百姓田间地头学法需求,三明市检察院从2017年开始组织开展以“用指尖点亮乡村法治”为主题新媒体法治宣传进乡村试点活动,探索建立市县乡村干部四级联动法治宣传机制,致力打造“百姓掌上检察院”品牌。组织两级检察院干警采取漫画插图或其他图文并茂形式制作微文普法作品,让群众想看爱看看得懂,抓好以案释法宣传;采取“一乡一品”宣传方式推介当地美食美景,拉近与百姓距离;向群众作出“法律问题请留言,你的留言我必答”公开承诺,并在微信开设留言功能,方便群众咨询法律问题,打造具有三明检察特色的“指尖上普法,订单式服务”掌上检察品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实效。

(本报记者 黄丽青 本报特约记者 陈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