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演技难逃法眼
——看武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如何见招拆招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8日讯 说自己无力还钱,却买起了房;为了不被拘留,竟然吞下一枚硬币。如此花样百出的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如何与之斗智斗勇?近日,武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执犯罪案件作出裁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 2010年5月15日,王某将小车借给好友钟某,当晚钟某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撞到马某超,马某超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大队认定钟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钟某需赔偿27万余元,王某对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因为钟某、王某未履行赔偿义务,马某超父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提取了钟某存放于交警大队的赔偿款18455元并支付给申请人。可钟某在监狱服刑,名下无存款,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经征询申请人意见后,由王某每月支付500元赔偿款,该案遂终结本次执行。 随后的日子,王某每个月准时支付赔偿款,还希望钟某早点出狱并履行赔偿。然而,此次事故中,钟某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2年6个月的刑罚,刑满释放后于2014年1月17日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再次刑满释放后又因犯诈骗罪于2015年5月2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根本没有能力偿还赔偿款。 2014年8月,王某夫妇在武平县城购买房屋一套,王某父母支付首付款,每月按揭款2600多元由王某夫妇偿还。申请人得知后,向执行干警反映情况并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立即向王某发出了财产报告令,但是王某拒绝报告财产及收入情况。 法院在依法扣划王某银行存款49997元后,以拒绝报告财产及收入情况为由对王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谁料,王某仍置若罔闻,继续支付了4个月的银行按揭款合计10519.08元,并没有按期缴纳罚款或履行赔偿义务。 2018年3月18日,执行干警开展凌晨突击执行,将还在睡梦中的王某拘传至法院。督促他履行义务无果后,对他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 执行干警将王某送去医院体检,结果发现在王某体内竟有一圆形异物。王某承认,在房间穿衣服时偷偷吞下了一枚硬币,想以此来逃避拘留。 难道真的不能拘留王某了?执行干警立即询问医生,医生解释吞下的硬币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几天后可排出体外。于是,执行干警轮流看守王某,3天后硬币排出,体检通过后,王某被关进了拘留所。 由于王某的行为属于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2018年3月,该院以涉嫌拒执罪将王某移送公安机关。同月30日,王某被刑事拘留。此时的王某紧张了,意识到自己拒执行为的严重后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他陆续支付赔偿款及利息共计30万元,并取得申请人的谅解。 近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经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后,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已支付赔偿款并取得申请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理,遂作出前述判决。(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侯良石 曾文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