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结 事了 人和
——晋江市检察院探索轻刑人员从事社会服务依法适用不起诉机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8日讯 深夜的一声犬吠,让三名年轻人吓得够呛,怒火中烧;也因为这一声犬吠,让老实巴交的狗主人王某失去理智挥起菜刀,却不小心伤了人。面对这样偶发性的刑事案,如何处理效果才能最佳?晋江市检察院探索的轻刑人员从事社会服务依法适用不起诉机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犬吠引发伤害案 养蜂人面临刑罚 去年8月的一天凌晨,三名年轻人酒意阑珊,走在晋江市池店镇某村道上。然而,突然的几声犬吠,让他们吓了一跳,酒也醒了不少。 年轻人定睛一看,原来路边帐篷旁有一只狗,这只狗仍对着他们汪汪大叫。年轻人的火气马上窜了上来,抬脚将帐篷旁的桌子和一些日用品踹倒。 哐当哐当的声音也吵醒了王某和他的妻子汪某。他闻声而起,与三名年轻人起了争执,双方由口头纠纷升级到拳脚相向。争执中,王某转身跑进帐篷拿起菜刀挥舞,欲吓退三名年轻人,不料却将其中一名年轻人吴某的掌心划伤。 这种情景也让王某吓了一跳,连忙让其老婆汪某打电话报警并通知村级巡逻队。随后,吴某等人被巡逻队员送往医院治疗,王某和他的妻子则在现场等候警方处理。 引入第三方调解 让双方握手言和 不久,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晋江市检察审查起诉。该院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该案系因偶然事件所引发,双方并无宿怨,而被害人吴某一方的行为是矛盾激化的导火索,事后双方也都对自己当初的冲动行为后悔不迭。 经过调查进一步发现,王某老实巴交,无前科劣迹。受伤后,吴某经过治疗已痊愈。他也表示,只要王某能积极予以赔偿,他将谅解王某。而另一方面,王某也向经办检察官表示,自己该赔的钱一分也不会少。 在详细了解当事双方意愿后,晋江市检察院决定启动第三方调解程序,召集村委会人员、侦查人员、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调解,引导双方充分沟通、合理表达诉求。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赔偿协议,吴某当场对王某表示谅解。 60小时社会服务 检方作不诉决定 “本案属于临时起意的激情犯罪,被害人负有一定过错,案发后嫌疑人主动投案,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对嫌疑人予以从轻处理。”检察官介绍道。 若是起诉,王某身上从此就烙上了犯罪印记;若是简单地不起诉,王某也许会以为一时冲动的代价不过如此,而法律的种子也难以在他内心深种。 经过再三考虑,检察官决定启动轻刑案件从事社会服务适用不起诉机制,让王某在服务社会的同时进一步悔悟自身行为。今年2月,晋江市检察院探索打造轻刑人员从事社会服务依法适用不起诉机制。该机制适用对象为经初步审查依法可以作相对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在征得其意愿的前提下,由犯罪嫌疑人自愿完成社会服务,由考察评估结构作出判定,再结合具体案情和社会考察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从而实现认罪具体化、悔罪行动化、不起诉公开化。 王某得知后,立即表示同意。之后,他在晋江某养老机构帮助老人吃饭、洗澡,陪老人晒太阳、话家常…… 经过相关机构的评定,王某自觉履行社会服务,表现良好。综合全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王某的悔罪态度,晋江检察院最终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报记者 瞿凌 通讯员 林翠霞 潘雅芳 吴金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