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能知返 重拾“正能量”
——寿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创新举措亮点频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9日讯 救助遇车祸老大爷、结对帮扶“五保户”、现身说法警示“身边人”……在闽东山城寿宁县,有这么一群散发着“正能量”的人,但谁又能想到,他们竟然是正在高墙外服刑的社区矫正人员。 近年来,寿宁县司法局因人制宜制订矫正方案,在工作中注重谈话和走访,深入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近况,发现不 良情绪及时疏导,从而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重拾“正能量”。同时,该局在宁德市率先建成多功能综合视频系统,打造稳定畅通、安全高效的社矫业务管理平台,促进社矫工作“人防”“技防”双提升,实现“零脱管”“零漏管”目标。 解矫前夕 出手救助遇车祸老大爷 “喂,你好!今天的公益劳动,我要请假一下,可能会晚些儿到。”去年,鳌阳司法所组织开展一月一次的集中公益劳动时,接到了服刑人员刘某某的请假电话。 原来,刘某某当天一大早就起床准备去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公益劳动,途中,看到一个开着三轮车的中年妇女将一位老大爷撞倒在地。当时天空下着大雨,肇事妇女站在老大爷身边手足无措,口中不停念叨着“坏了,坏了……” 看到老大爷已经处于昏迷状态,刘某某毫不犹豫地上前为老大爷打伞遮雨,同时提醒该妇女赶紧拨打120电话。在等待救护车到来期间,刘某某找出老大爷的电话,联系到老大爷的家人,随后配合救护车将老大爷送往县医院后,刘某某悬着的心才落下。 2016年,刘某某因一时冲动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在矫正期满的前夕,刘某某伸手“扶老人”的善举,实属社矫教育一大成果。事后,刘某某面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表扬时,感慨地说:“多亏这一年来的社矫帮教工作,使我从思想认识上有了质的提升。” 近年来,鳌阳司法所不定期邀请检察院、禁毒大队、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人员前来授课,积极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去年,该所被上级部门评为“规范化司法所”。 公益劳动 结对助困实现“自我改造” “大爷,您没有家人,以后就把我当家人吧。”武曲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高某某对同村的“五保户”高大爷说。从3年前说这句话的那一天开始,这两个原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便成了家人。 2013年7月,高某某因生产需要,非法储存爆炸物。案发后,高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而后,高某某来到武曲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高某某结对帮扶“五保户”高大爷。 高大爷膝下无子女,并且腿脚有些不便。平日里,高某某为高大爷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照顾其生活起居,如同对待家人般。“高大爷平时就一个人,我只是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就算解矫后,我还是会继续照顾他的。”高某某如是说。 据了解,自2014年12月20日起,武曲司法所提出将社区服刑人员的公益劳动与“低保户”“五保户”进行“一对一”挂钩帮扶,让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到“低保户”“五保户”家中服务,并由“低保户”“五保户”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情况进行评价。如此一来,既能帮助到弱势群体,又能让社区服刑人员在帮助弱势群体的过程中自我感化、自我改造、回报社会。 现身说法 用“自身事”警醒“身边人” “希望大家珍惜机会,认真接受监管教育,相信自己能重新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日前,南阳司法所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中,夏某以自己在狱中的亲身经历来告诫社区服刑人员要珍惜现在的生活,积极接受社区改造。 夏某因犯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于2016年3月被假释后来到南阳司法所接受社区服刑。在监狱期间,夏某父亲因病去世。未能见到父亲的最后一面,加之假释后找不到工作,妻子又与其离婚,夏某一时间陷入迷茫,对生活失去信心。 了解情况后,该所所长吴德周不仅积极对夏某进行心理安抚,同时鼓励其考取机动车驾照,将其安排在南阳镇“新安小区”工程队开渣土车。如今,夏某再组新家庭,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夏某在司法所服刑期间服从监管,还积极主动地在集中学习中现身说法,用“自身事”警醒“身边人”。 近年来,南阳司法所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点和生活状况等,实施宽管、普管和严管分级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始终把教育矫正做为社矫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以看得见、摸得着、接地气、有实效为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教育活动。去年,该所被评为“福建省社区矫正教育示范所”。(本报记者 黄锡顺 实习生 王淇锋 通讯员 崔为忠 王吓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