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督办流域综合治理
永安市检察院水环境治理模式为三明生态检察提供样本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3日讯 “从昔日的污水沟到如今的清水溪,从以往的乌烟瘴气到当前的美景醉人,从以前的九龙治水屡反弹到现在的部门协作绘美景,都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勇作为、敢担当。”说起永安市巴溪流域水环境治理给沿岸6年前后的变化,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董乐夫给予高度评价。 据了解,巴溪流域贯穿永安市区全境,河道两岸是当地居民晨练的重要场所,因上游挖沙取土、畜牧养殖和工农业生产等活动的影响,河道污染严重,村民反映强烈。永安市政府多次组织开展河道治理,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但由于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相互推诿,“九龙治水水难清”的现状未能根本改变。面对现状,永安市委将市检察院确定为巴溪流域整治牵头督促单位,要求检察机关开展调查,查清污染源头,厘清相关职能部门整治责任,促进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履职。 2012年初,永安市委再次将巴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列为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永安市检察院应势而为,迅速开展现场调查,从中发现造成巴溪污染的源头有非法采砂、石材工艺厂、碎石场、养殖场等污染作业点34处。2012年2月,永安市人大召集检察院、公安局、国土局、工商局、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供电局和巴溪沿岸乡镇等负责人召开协调会,通报检察院调查情况,展示相关视频证据,但由于水环境污染具有“污染在水里,根源在岸上”的特殊性,在该次协调会仍然存在相互推诿和扯皮现象。 面对此问题,永安市检察院又组织相关职能负责人到现场实地查看,逐一明确每个污染点的整治责任与细化分工,并再次召开协调会,区分整治责任,细化整治方案。同时,以呈阅件的形式向市委作专题报告,提出具体的整治方案,得到市委领导的认可与肯定,市人大也将巴溪治理问题列入当年人大质询议题。于是巴溪流域水环境部门协作联动整治工作迅速启动,仅用十天时间就完成污染源的整治任务,打出一套党委重视、人大支持、检察监督、部门协作的巴溪流域环境治理漂亮“组合拳”,从此巴溪污染问题得到彻底根治。 巴溪的水环境治理模式顺理成章地推广运用到永安市境内的沙溪、文川溪、湖贡溪、苏坑溪等河流的治理。2015年3月,永安市检察院“全程督办辖区河道流域综合治理探索”在全国人大、国家环境保护部、中国法学会等16个部委联合主办的“生态环境法制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选中,获得“最佳事例”,成为福建省唯一获此荣誉的事例。 为更好地服务绿色发展,三明市检察院在总结永安巴溪流域治理经验基础上,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党政支持、人大授权、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机制。该工作经验相继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高端论坛”和“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研讨会上作交流。检察机关的积极主动作为,不仅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也为生态检察立法工作提供了实践依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关于加强生态检察监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人大机关职责,要求检察机关从社会影响大、监管薄弱、问题突出的环节入手,加强跟踪监督,找准当前河道流域综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突出问题,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监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本报记者 黄丽青 特约记者 陈长回 通讯员 郑晓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