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套路深 扫黑出重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4日讯 “套路贷”犯罪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侵犯财产类犯罪,切实影响着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权益,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 近日,福州警方组织500多名警力,一举摧毁以魏某某为首的特大“套路贷”黑社会组织,先后在福州、莆田、漳州等地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经侦查,该组织放贷金额上亿元,受害群众达数百人,系我省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本报8月15日曾报道)。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房产、财产的借口,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与高利贷以获取高额利息收益为目的不同,“套路贷”的本质目的就是诈骗借款人钱财,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借款人一旦深陷“套路贷”泥淖,就会一直被拖着走,即便有还款能力也会快速丧失还款能力,属于典型的“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借款人往往会被逼卖房卖车,四处举债,甚至可能家破人亡,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近年来,少数不法分子通过各类小贷公司、网络借贷平台,假借合法借贷之名,预设各种陷阱,骗取被害人签订明显不利的“合同”条款,进而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以此侵吞被害人财产。这样的新型犯罪活动,已成为危害社会的一大毒瘤。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针对此类型案件,我省各地多次召开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推进会,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梳理“套路贷”警情和案件,排查实施“套路贷”恶势力团伙,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仅漳州市,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10个“套路贷”团伙,移送审查起诉8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8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漳州市公安机关在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时,充分做足前期准备工作,形成多警种协同作战机制。参战民警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结合实际情况,创新经验做法,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充分拓线经营,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全面掌握了“套路贷”公司的违法犯罪事实。在掌握其大量犯罪事实基础上,全市公检法三家密切配合,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为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套路贷”犯罪团伙提供了坚强保障。 漳州市还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漳州市主动向市民公开举报方式。市民可通过信件、电话、网络、当面举报等途径,向市县两级“扫黑办”、公安机关等部门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 (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本报记者 吴怡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