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8-09-05 09:22: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5日讯 9月4日上午,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院长黄冬阳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受理的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李加胜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期间,许某(另案处理)为首纠集该案被告人刘某、井某等人,在厦门市海沧区、集美区、漳州市漳州港等地,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以摩托车载客工为作案对象,事先故意折断同伙手臂而后进行“碰瓷”,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有预谋有组织地实施多次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 在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中,该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其中,被告人刘某负责介绍成员入伙,冒充被折断手臂成员的亲友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向摩托车载客工索要较大金额“赔偿金”;被告人井某负责故意弄倒摩托车载客工驾驶的摩托车,声称同伙被摔断手臂并要求摩托车载客工送医检查,以紧跟、围堵等方式配合同伙向摩托车载客工索要“赔偿金”。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以威胁方法强索他人财物,索得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42000元,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索得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元,为非作恶,扰乱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经历了两个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后,法庭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记者 王淯滢 实习生 张文洋 通讯员 郑冬梅) |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