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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关注水污染防治 一份检察建议促使污染企业停产整治

2018-09-12 10:53: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2日讯  记者从福清市检察院获悉,福清市检察院关注水污染防治,日前,该院一份检察建议促使污染企业停产整治。后经过企业整改,目前新的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好并投入使用,周边环境得以大大改善。

今年3月,福清市检察院与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局、河长办联合开展“一江四溪”黑臭水体整治暨河长巡河活动时,发现位于福清市海口镇东峤村的某食品有限公司附近河道水体状况令人堪忧。

“当时现场臭味刺鼻,河道污水横流,甚至还有一些类似猪粪的漂浮物铺在河面上。”一名检察官回忆说。

巡河活动之后,检察院干警多次到实地开展走访调查。“该食品有限公司系福清市定点生猪屠宰企业之一,每日屠宰生猪200头,在生猪屠宰过程中,污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处理就向河道排放,造成河道严重污染,影响龙江流域水质,周围的村民也对此怨声载道。”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4月,福清市检察院依法向福清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该公司违规排放污水的行为履行监管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福清市环保局立即着手督促相关公司整改。4月12日,环保局对上述食品有限公司违规超标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重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规范污水排放。经检察官现场走访,目前该公司新的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好并投入使用。

公司被处罚,也被责令停产整治,但检察官的工作远未结束。

日前,福清市检察院和环保局还联合对福清市另外两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要求企业负责人加强污水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避免环境污染。

据记者了解,今年以来,福清市检察院积极开展防治水污染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工作,通过实地走访河湖流域周边企业,摸排违法排污线索,针对企业生产废水渗入地下造成井水污染、废水超标排放、污水直排河道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5份,共促成7家污染企业关停或停业整治。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