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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乔金:执行战线上的“铁娘子”

2018-09-12 13:20: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人物名片: 王乔金,现任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庭)副局(庭)长、一级法官。她先后获评“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并多次获评“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的铮铮誓言、庄严承诺,必须敢打必赢、决战决胜。执行攻坚正是一场查漏补缺的自我认知和充满硝烟的‘赶考’。”9月7日,刚刚结束一场执行工作分析会的王乔金,拿着材料回到办公室后对记者说道。齐肩的短发、略瘦的身形,更显精力充沛、干练十足。

“我相信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办理都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阶梯。”作为一名法官,王乔金敬畏法律、崇尚法治,她用心执行,总是把自己摆进每一次执行中,力争让每一个案件在最短时间内执结,让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得到兑现。

2016年上半年,被执行人龙岩某机械公司系列执行案件,涉及房地分别抵押、抵押权与租赁权、工人工资债权相冲突等复杂关系。王乔金接案后10多次深入厂区调查核实情况,很快制定了执行方案,启动了财产处置程序,在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完成财产处置、移交和分配,维护了70多名职工权益,保证了园区项目及时落地。

“多年来的办案经历,让我学会梳理归纳复杂的法律关系并妥善解决。”王乔金说起2018年6月办理的案外人卢某执行异议一案时感慨良多,该案涉及中院、永定两级法院办理的4个执行和诉讼案件。

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建行永定支行与被执行人福建某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市某贸易有限公司、黄某荣等借款纠纷案件中,拍卖了被执行人福建某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永定城区某处的房产,买受人黄某芳取得了前述房产的产权。该房产处置后,租赁人卢某拒不搬出房产,并向中院提出执行异议。与此同时,黄某芳因取得产权却无法占有房产向永定法院起诉,要求卢某移交房产并支付占用期间的租金。

如果简单审理异议案件,可以很快结案,但她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在认真分析研究案情后,抓住最关键的拍卖法律关系,积极做涉案六方当事人的工作,召集两级法院4个审判执行团队做和解工作,最终促成异议和诉讼案件撤案、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结案的良好效果。

“参加执行工作以来,为了兑现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我和同事必须打起十二分努力。”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她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两年来,中院先后组织“雷霆行动”、案款清理、积案清理、“天网行动”等10多项专项活动,从方案策划、阶段总结到专项报告,她先后拟写材料达20多万字,撰写的解决“执行难”专项调研报告、联动机制建设情况报告等材料获省、市领导好评。

2017年9月,她负责拟写的全市《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进入关键的征求意见阶段。由于该文件涉及市直60多家单位权责清单,需要一项一项对照、一家一家核实,有的单位来回沟通了10多次,有时一天接听电话五六十个,王乔金认真细致、毫无怨言,而彼时她已怀孕9个多月,临盆在即。2017年10月的一天,她在整理一批执行案款发放审批手续时发现有生产迹象,被直接从单位送去医院。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吹响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号角,王乔金毅然提前结束产假,积极投身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中,加班加点做好迎接第三方评估的准备。

两年来,她办结执行案件146件,到位标的3800多万元,无一出现信访和投诉问题。在中院,她是第一个邀请当事人参加合议的执行法官,她是裁判文书上网率100%的执行法官,她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办理和执行案件。在被执行对象的眼里,王乔金不苟言笑、雷厉风行,让人难以亲近。但是,在申请执行人眼里,她常常带来希望和温暖,为29名困难申请执行人争取了53万元司法救助款。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