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莆田秀屿区检察院检察官林琪
“关爱明天” 守护法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3日讯 她,是一名未检人,曾先后荣获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莆田市三八红旗手、市未检业务标兵、区优秀共青团员等多项荣誉。她就是莆田秀屿区检察院检察官——林琪。 断“家务” 许多父母忙于务工,疏于对孩子的监管,因缺少有效的监护而走上歪路的未成年人不在少数。那么,如何能够从根本解决涉罪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问题?如何保证监护在案后也能够持续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如何下手处理清官都难断的家务事? 在深思熟虑下,林琪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方案: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纳入帮教范围。2017年,在贵州籍的留守儿童小武盗窃一案中,小武因与父母争吵而离家出走,经过5个月的流浪结识了社会青年后参与他们的盗窃活动,盗窃金额达数千元。为了让小武的父母深刻认识并承担监护职责,林琪多次拨打小武父亲电话与之沟通,小武父母终于答应向亲戚借钱前往莆田与小武会见。由于小武父母在莆田没有工作也没有住所,林琪将其纳入帮教范围,由帮教基地为小武及其父母提供就业机会,为其家庭监护提供切实的保障。小武的家庭矛盾在林琪的疏导下逐渐化解,一家人在莆田开始了新的生活。 重落实 对于那些主观恶性较小、无逮捕必要的外来未成年人,如果不逮捕,在他们无力缴纳保证金、无法提供保证人、无固定住所的情况下,谁来承担起对他们监管帮教的责任?如何确保刑事诉讼正常进行? 有人说,给外地人取保,万一跑了怎么办?只要有罪就可以逮捕。但林琪却不这么认为,她坚持要把少捕慎捕、重帮教挽救的理念落到实处,提出参考上海模式的合适保证人机制。 今年,林琪依法针对无逮捕必要的小江等3名“三无”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措施,邀请合适保证人参与感化教育,让小江等人与本地人共享“同城待遇”。小江等人在入驻基地后,按时学习法律知识、参加适合的劳动,与其他员工同住同吃、同工同酬,去除标签化的对待让他们很快融入正常的工作生活。而该3人对应的合适保证人将对他们的思想动态、表现情况进行跟踪、记录,截至目前小江等人顺利通过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无一再犯。 走前头 “林阿姨、林老师再见。期末考完我再跟你们说说知识比赛的情况。”电话那头的声音稚嫩却又欢快。这是一起强奸案的受害人小花,案发时她年仅9岁。现在上小学的她在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基地的帮助下,渐渐走出了阴影。 为了能够更好地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案件阴影,林琪向单位申请并建立全市首个设立在检察院内的心理咨询室,聘请了三名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免费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服务。同时,为了充分发挥校方心理咨询室等专业设施优势和检方法制宣传及预防教育优势,将事前预防与事后矫治紧密结合,林琪提出“全市首家”检校共建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基地方案,并代表秀屿区检察院与莆田十中确定了共建600平方米的心理矫治基地的合作,从源头上防控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但“回到家”的,不仅仅是小花。林琪将心理矫治对象范围从涉罪未成年人、被害人逐步扩大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实现了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治的全面覆盖。 (本报记者 陈琦 莆田长安网记者 刘惠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