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莆田交警支队通报首批失信人员名单

2018-09-17 10:00: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32名交通违法人员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7日讯  14日,莆田市交警支队召开交通安全领域纳入诚信系统通气会,公开了首批因交通违法被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的32名失信人员。其中,因机动车逾期未报废的有25人列入一般失信,酒醉驾驶的有7人列入严重失信。

自今年8月以来,莆田交警支队将交通违法纳入诚信体系,积极推动交通违法与信用系统对接,实现违法数据共享、联合惩戒。与去年同期相比,9月1日至12日,莆田市交通事故起数下降37.3%,亡人事故起数下降33%,交通事故受伤人数下降31%。

据了解,“信用中国”网站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政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窗口,所有最权威的“红名单”“黑名单”都发布于此。在莆田,当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不仅仅只是扣分罚款了事,违法人员所在的单位学校还将会收到通报,会影响各种评先评优,甚至影响贷款担保、投保理赔、村干选举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审查和担任法人代表等。

接下来,莆田市交警部门将继续把8月份以来的交通违法人员录入到失信名单中。交警部门特别提醒,摩托车逾期未报废注销的车主,如果不抓紧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将面临一般失信惩戒。

(见习记者 余晶 通讯员 林少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