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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实施

2018-09-18 09:27: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三明市中院申报  省地方标准验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8日讯   近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的《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运行规范》通过福建省地方标准验收并发布实施。

近年来,三明中院高度重视、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被三明市委、市政府纳入市级重点为民办实事窗口服务工程,被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列为第四批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成为全国第一家制定和实施标准化服务的法院。

高站位驱动,创一流理念标准。联手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开展司法辅助标准化工作,借鉴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做法,邀请专家、学者参与,系统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编立《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手册》,将法律法规细化为具体标准,将内部工作规定转化为公开标准,将工作经验优化为通用标准。建立服务标准化体系共207项标准,对司法服务实行全流程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管理考核。

高水平建设,创一流环境标准。扩增司法服务中心至2000余平方米,设置导诉、立案等十大功能区,增设诉讼服务、执行服务等五个子中心,整合44项除庭审外的诉讼服务事项至中心窗口,成为全省面积最大、功能最全的诉讼服务窗口。统一诉讼服务Logo、桌牌等硬件、流程和人员管理标准,推进“互联网+司法服务”,47服务项可线上运行,21项现场业务有网上指引。融合“法治教育平台”“社会服务平台”“特色展示平台”三个平台,多家单位入驻共建服务窗口,满足当事人多元化需求。

高要求落地,创一流服务标准。制定导诉、立案等60项标准化服务流程,明确办理要求,服务步骤简化至4步以内,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制定《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评列表》、《业绩评价办法》,完善考核体系,让服务标准经得起检验。升级8212368语音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快捷服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回应各类问题线索。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以来,群众对各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评价满意率达99%。

(罗志强 郑建昆 张志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