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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老人会名义组织犯罪现象 福州长乐检方开出治理“良方”

2018-09-18 09:29: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8日讯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打掉两个在长乐区域内以老人会名义组织犯罪的农村恶势力团伙,备受社会关注。不过,对长乐区检察院来说,案子虽已办结,但留下的思考却不少。日前,一份由长乐检察院方面调研作出的关于“当前在长乐区域内以老人会名义组织犯罪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递交给长乐区委政法委,给政府部门开出了一道治理“良方”。

老人会作为自办自治的民间组织,其初衷是使老有所为,服务乡里,协助农村事务有序发展。然而,近年来,在长乐区大力推动滨海新城建设的大背景下,在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过程中,以老人会名义组织群众阻挠施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时有发生。

对于老人会或敬老院,该如何加强引导,规范管理呢?对此,长乐检察院“对症下药”,经过调研分析,开出一道治理“良方”。

长乐检方建议首先要建立注册登记制度。老人会应参照社团组织的管理模式,对其试行注册登记制,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可考虑民政局为其登记管理机关,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其业务主管单位。

同时,要强化财务监督公开。检方希望要严格规范老人会经费来源,建立健全老人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可参照村财镇管模式,让老人会财务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监督管理,业务主管单位要定期安排财务人员对老人会财务管理进行规范指导,对其资金管理、运用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行跟踪监督。同时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督促老人会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对财务状况、社会捐赠人对捐赠款项的查询,使财务收支公开透明。

“此外,还要大力发展乡村文明,真正发挥老人会在乡村振兴发展中的良性作用,配合好村居两委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积极引导诉求表达,开辟老人会维权绿色通道,建立多部门联系跟踪机制,及时对其诉求审查甄别并依法答复处理。”长乐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也将加大打击形成合力,及时发现老人会涉黑涉恶等犯罪线索,坚持露头就打,形成打击的高压态势。并且加大力度深挖老人会等基层组织涉黑涉恶等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对披着“红外衣”的犯罪分子绝不姑息。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