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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靠谱的“私家侦探”

2018-09-28 10:01: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8日讯  “你这个小偷,跟我去找警察……”“我没有偷东西,你们搞错了……”日前,明溪一客运班车车主刘某与“私家侦探”揭某将一名白发老人带到明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称该老人偷了刘某放在班车上的挎包,要求民警对其进行处理,老人熊某却矢口否认。

事情起因还得从9月12日说起。

当日上午8时许,刘某开车到明溪车站待客,因未到发车时间,车上也没有乘客,刘某便离开了驾驶室,将单肩挎包留在了车上。等刘某重回车内时,挎包不见了,包里面装有现金3000余元,还有手机、银元和各类证件。车载的监控画面显示一名白发老年人偷走了挎包。情急之下,刘某联系上了民间“侦探”揭某,请其帮忙“破案”。

揭某随即通过多种方法,寻找与车内监控显示的嫌疑人相像的人员。9月19日,揭某了解到雪峰林场附近有一名老人与他们要找的人很像,便立即将情况反馈给刘某,并于当日17时许与刘某一同找到了该名老人,将他带到了明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要求民警对老人进行处理。

在刑侦大队,揭某拿出监控截图质问老人:“这是不是你?”“你那天一早是否有去短途车站?”“是我!”“去过短途车站!但我没有拿过任何东西!”老人告诉民警,自己名叫熊某,今年已经80岁了,案发当日去过汽车站,但没有盗窃刘某的挎包,希望民警尽快查清事实,还自己清白。

尽管熊某与监控截图中的老人十分相似,但民警不敢大意,进一步认真询问老人当日的行程,仔细甄别熊某相貌与监控截图不同之处。通过问话与视频对比,民警初步排除了老人作案的可能,但刘某坚持认为熊某就是盗窃其挎包的人。

唯有抓获真凶才能给双方最满意的答案!

民警一方面安抚刘某和熊某以及家属的情绪,另一方面迅速根据已有线索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在明溪县公安局情报合成作战中心的快速研判下,民警还原了真实盗窃人员的作案轨迹,发现嫌疑人作案前后消失在城区青年路与民主路交界一带。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来到嫌疑人消失地点,排查与嫌疑人长相相似的男子。当日20时许,民警在城区民主路一深巷内将盗窃嫌疑人范某(74岁)抓获。

经审讯,范某对9月12日上午到车站盗窃车内挎包的行为供认不讳。至此,这起盗窃案水落石出。

事后,刘某对自己误会熊某,给熊某造成的不便深表愧疚,并在民警的见证下,当面向老人赔礼道歉。熊某接受了刘某的道歉,并感谢民警还了其的清白,双方冰释前嫌。

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群众,遇到自身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应通过报警、诉讼等正规的法律途径解决,通过“私家侦探”来“破案”行为不可取,“私家侦探”没有合法地位,而且他们的调查手法很可能会触犯相关法律,如果违法,“侦探”与聘用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