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这些新规影响你我生活
党的纪律更加严明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从10月1日起实施。新《条例》将上次修订以来,党在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等方面取得的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这是时隔近三年后,中共中央再次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 个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网络餐饮服务有了新要求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自10月1日起施行。《规范》针对网络餐饮服务提出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信息、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规范(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范,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直接进入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使用理赔计算器等,也可以在线直接提起调解申请或者诉讼;调解组织在接到当事人调解申请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引导当事人发起的调解申请时,进入平台在线调解,以实现平台资源最大化利用,有效化解纠纷。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为求职者保驾护航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用人单位规定: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用人单位自主招用人员,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明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程序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10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途径和程序,重点强调发挥人民调解途径在化解医疗纠纷上的作用,并从鉴定标准、程序和专家库等方面统一规范了诉讼前的医疗损害鉴定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