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一纸诉前检察建议搬走村民头顶上“巨石”

2018-10-12 09:30: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驾校占滩违建妨碍泄洪,安全隐患让村民忧心忡忡,闽侯县检察院借力。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2日讯  2011年初,因为拆迁临时安置,福州市某驾校租用了闽侯县上街镇榕桥村联丰片南洋板块面积约40亩的土地作为驾驶培训用地使用,并租用了附近同为泄洪区的另一片土地擅自填高抢建了一栋4层房屋。打那开始,这两块地便成了悬在榕桥村村民头顶上的一块“巨石”,摇摇欲坠。

2017年初,一张来自榕桥村的投诉书寄到了闽侯县检察院。“一旦发生洪灾,泄洪不及,会严重威胁广大村民甚至上街大学生十几万师生的人身安全。”百余字的投诉书句句锋利、字字入心,背后是村民们长达6年每至暴雨时节的提心吊胆。

闽侯县检察院民行科的干警来到投诉书中所诉的溪坂泄洪区,驾校的训练场地犹在,同为泄洪区的溪源宫山门口以内至揽胜桥头的500多平方米土地被作为车辆通行通道被填高了1米多,高出了一旁的揽胜桥面,甚至还高于村道1米多。闽江水奔流而过,而今看似平静的江面,却暗藏着巨大的隐患。

从榕桥村回来后,民行科干警立即着手调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向当地政府及闽侯县水利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原来,关于该驾校占滩违建的投诉这几年来从未听过,上街镇溪源宫管委会及上街镇政府先后多次出面制止,2014年7月,闽侯县水利局也曾提请,建议县政府督促溪源溪流域河道防洪责任和管辖权主体上街镇政府及交通、国土、建设、两违办等部门尽快组织力量拆除碍洪设施。

然而,驾校侵占河道的行为未有变化。此后,闽侯县水利局于2015年的5月和6月先后向驾校发出《强制清除行洪障碍事先告知书》《强制清除行洪障碍决定书》等责令其拆除,并决定于同年6月26日进行强制拆除。因为种种原因,这次拆除最终并未进行。

针对调查的情况,闽侯县检察院立即向闽侯县水利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水利部门作出答复,但是答复中所称的“恢复被违法建设占用的河道原状”却迟迟未进行。

“再这样拖下去又会不了了之。”2017年6月,闽侯县检察院正式提起公益诉讼。

诉讼并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初心。在提起公益诉讼的同时,闽侯县检察院做了相关工作并开始进入解决程序。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如今的溪坂泄洪区整改正在进行,河道正在下切,上方的驾校也早已搬走。今年的夏季汛期,榕桥村村民头顶上的“巨石”没有了,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下。

(本报记者 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