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模式成效显著
规范执行 让“体外循环”成为过去 在强化失信惩戒手段的同时,同安法院还注重抓好执行规范化建设,通过严管作风常态督察、严格执行案案建档原则、规范终本动态管理等,助力破解“执行难”走上了快车道。 该院建立终本案件管理常态化机制,严格把握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申报程序,确保经得起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双重检验,终本案件合格率达到95.86%。对纳入终本程序的案件实行单独管理,每半年启动一次财产查询,一经发现有效财产立即恢复执行。 近年来,同安法院在集中清理历年未实际执结的“抽屉案”“口袋案”时,严格执行“每案必录、案案建档”原则,确保在办案件可视化管理,明令禁止案件“体外循环”。截至目前,共累计清理执行积案13485件,执行清积率99.88%,实现新收案件良性执结。 此外,同安法院建立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机制,由执行局与财务部门分工配合、相互监督。贯彻落实“十个严禁”规定,出台系列执行工作规范,常态化开展执行督察,坚决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作风问题。 创新执行 让改革药方立竿见影 同安区是厦门市农村面积最大、乡村人口最多的区,涉农执行案件高达52.2%。涉农执行问题不解决,破解“执行难”工作就难以做到位。对此,同安法院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出台《涉农案件执行工作规范(试行)》,让“老赖”在村内寸步难行。 针对被执行人难找的问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作用,同安法院在辖区内每个村(居)聘请了一名人大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请他们帮助寻找被执行人,协助送达文书。 针对执行财产难查找的问题,严格落实镇(街、场、开发区)司法协助义务,协助法院冻结、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征地补偿款、青苗款及其他农业补助费。针对执行财产难变现的问题,对“老赖”名下的自建房,如果正在建设或准备建设自建房的被执行人, 责令停止建设;如果已经建好,则除保留基本生活实际需要的部分外,其余强制腾空进行拍卖、 变卖; 无法拍卖、 变卖的, 通过出租提取租金偿还债务。 针对信用惩戒措施难奏效的问题,法院还派出流动宣传车, 在被执行人的家门口、 村口滚动播放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 “农村人爱面子,同安法院的这些措施虽然听上去有点土,但这些专门针对涉农执行的新法子,实际用起来效果不错。如果不还钱,欠钱人的名字就会随着宣传车在十里八乡流传,他在当地以后还怎么立足?”五显镇后垄村老林对这一举措十分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