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南平打掉一“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10-17 09:17: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7日讯  日前,南平警方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掉一个以车辆抵押贷款为名,实施“套路贷”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

9月8日,建瓯市民杨先生到建瓯市公安局报案称:他经朋友介绍,以大众宝来小车为抵押向建阳一家金融公司借款2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实际得款15500元。约定按周还款,分12期,每期还款1767元,合同上备注了杨先生两部手机,并加了对方微信。不久,杨先生其中一手机号因故停用,对方却将小车偷偷开走,并通过微信发来信息称杨先生将手机停用,有将车抵押他人嫌疑,构成违约,要求杨先生支付5万元赎车。

建瓯市公安局接警后,认为该案系典型的涉恶“套路贷”案件,组织精干警力开展研判、分析。在南平市公安局相关警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案件侦查很快有了进展。

经侦查发现,自今年1月以来,揭某纠集王某、张某、高某、林某等人,注册“车车精品二手车”公司经营车辆抵押贷款生意,通过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发布信息,以“贷款利息低,只要抵押车钥匙,车辆照开”为幌子,吸引被害人办理贷款。表面上贷款利息只有几厘,放贷时却被扣除查档费、家访费、安装GPS费、中介费等费用,实际到手只有贷款总额的70%多,月利息实际高达12-24%。

为侵占受害人财产,贷款时,揭某等人与受害人签订明显不利于受害人、包括车辆转让合同在内的一整套合同。贷款后,又以安装的GPS断线、超时还款等各种理由,故意制造并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将受害人车辆偷偷开走,视还款情况要挟被害人支付贷款额二至三倍的高额违约金,否则将被害人车辆卖掉。被害人为赎回车辆,被迫支付高额违约金,揭某等人从中牟取高额利润。而拒绝支付高额赎金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的车辆就被揭某等人开走后凭着已签订的合同转卖他人。

警方查明,今年1月至今,揭某等人共实施“套路贷”作案7起,其中收取高额赎金2起,转卖受害人车辆4起,扣押车辆待转卖1起。在查明该团伙组织架构、犯罪事实和活动规律后,警方组织实施抓捕,将揭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目前,揭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建瓯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