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应邀列席县法院审委会
2018-10-18 10:18: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8日讯 近日,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才玉应邀列席明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2次会议,就该院提起公诉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发表意见,县法院院长白威主持会议。这是实行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制度以来,明溪县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应邀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 会上,在听取法院承办人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认定事实的汇报后,廖才玉检察长根据案情,紧扣案件焦点问题,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恶势力团伙认定等方面全面阐明观点,充分发表意见。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得到审委会的采纳。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 廖才玉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列席审委会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沟通协作,构建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格局,真正做履行法定职责的诤友、益友、不做损友,共同承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更好地促进检察工作和审判工作的和谐发展,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叶秋发 张惠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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