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恶涉毒涉赌 龙岩集中宣判11起案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2日讯 10月19日,龙岩市两级法院集中宣判11起69人涉恶、涉毒、涉赌犯罪案件,其中涉恶犯罪案件4起25人,涉毒犯罪案件5起36人、开设赌场犯罪案件2起8人。这是今年以来,龙岩市两级法院依法严惩快审各类涉黑涉恶涉乱犯罪的又一次集中宣判行动。 此次集中宣判中,龙岩中院办理的被告人沈某翔等13人涉毒案,尤为引人注意。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至3月期间,沈某翔纠集邹某荣、张某明、严某华等人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262.579千克。此外,沈某翔还伙同曾某建、徐某东等人(均另案处理)共同非法生产麻黄碱,沈某翔、张某明、赖某富等人参与生产2124.95千克至124.95千克不等数量的麻黄碱,并将部分麻黄碱出售。 龙岩中院以制造毒品罪,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罪,分别判处沈某翔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邹某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张某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严某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赖某福等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十年不等刑期,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 同日,新罗区法院办理的被告人王某恩、朱某太等14人涉恶案,上杭县法院办理的蓝某清等9人涉毒案,漳平市法院办理的戴某洪、蔡某生、王某、林某等12人涉毒案,漳平市法院办理的被告人陈某阳等5人涉恶案,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据悉,此次集中宣判活动中,有20名被告人被一审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