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首起“执转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2日讯 10月15日,建宁县某酒店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与破产庭主持,79名债权人、管理人团队以及债务人代表等参加了会议。该案也是建宁法院受理的首起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案件。 某酒店成立于2005年10月19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住宿、餐饮、KTV、足浴服务、卷烟、雪茄零售。因经营不善,负债较多,2016年以来债权人纷纷诉至法院。建宁法院受理的涉某酒店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66件,执行过程中,某酒店已进行执行的债务3999.56万元,未申请执行的债务1385.70万元,正在审理的债务1030.20万元。受理案件后,建宁法院执行局多次召集债权人会议均未达成和解协议。因某酒店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某酒店申请,建宁法院作出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2018年8月7日,经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裁定,由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某酒店破产重整申请,依法指定福建商通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发布了破产受理公告及债权申报通知,组织管理人接管财产、指导管理人推进日常工作。截至申报截止日,经管理人初审认定的债权总额为8129.86万元。 会上,三明中院金融与破产庭负责人宣读《破产申请受理民事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并作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的说明。破产管理人福建商通律师事务所代表向大会作了债权申报情况、债务人财产状况等报告,并对《执行职务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定破产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许可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告》进行了说明,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对《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原则与清偿原则方案》进行表决。 下一步,管理人将接受债权人的书面异议,继续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核,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的开展,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重要环节,能够充分保障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此次会议为云深酒店破产重整案件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记者 黄丽青 实习生 林馨怡 通讯员 徐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