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司法局打出人民调解“组合拳”
“合纵”解矛盾 “连横”化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3日讯 人民调解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平安建设和经济发展。如何在矛盾纠纷的萌芽状态抓早抓小尽快调处?怎样让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不恶化、不升级?近年来,福安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创新发力,打出了一套“合纵连横”组合拳。 纵向到底 打造铜墙铁壁式防线 “要不是调委会的工作人员及时调解,我和我哥可能就反目成仇了。”日前,城阳镇铁湖村的村民肖某泉谈起过去几个月的经历时十分感慨。 2013年,城阳镇政府因项目用地建设需要,征收了肖某泉父亲名下坐落于铁湖村的房屋及宅基地。因当时父亲已经去世,而肖某泉又在外打工,其兄长肖某光就作为代表,与镇政府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将征地补偿款打入自己账户。今年,兄弟俩因琐事引发矛盾,肖某光便扣下征地补偿款不予归还,更扬言当时与政府签订协议的只有他一人,补偿款归其一人所有。肖某泉多次讨要无果,矛盾由此激发。眼看一起“民转刑”案件可能就此发生,得知情况的城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提前介入,立即与肖某光、铁湖村村委、拆迁补偿部门以及兄弟俩的其他亲属取得联系,进行调解。经过多轮释法说理,最终让兄弟俩握手言和。而这一切,得益于该局覆盖“市-镇-村”三级的“纵向”基层调解组织网络。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调解组织是司法行政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载体,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其‘坚固’程度,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福安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以福安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为中心,在“市-镇-村”三级全面铺开设立了22个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并按照“十户一调解员”的标准,吸纳了共计1029名村(社区)的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村祠堂有威望的户老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形成了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 “如今,只要有矛盾发生,我们的人民调解队伍就能在第一时间排查化解。真正做到了‘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该局工作人员说。 横向到边 以专业调解促社会和谐 在不断健全完善“市-镇-村”三级“纵向”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福安市司法局还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等“横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同交通、林业、住建、信访、人社、劳动仲裁等部门的日常交流和信息资源、调解资源共享,并设立调处工作室,健全纠纷告知、劝导分流、转接办理、信息共享、 情况反馈、联席会议等协调联动机制。同时,分设了医患、电机电器进出口、大型企业等3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中心,从独立第三方角度更权威、更专业、更有效地化解疑难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和谐度”和群众“满意率”。 2017年6月26日,年过六十的郭某因摔伤被送往福安某医院入院治疗。经医院初步会诊,郭某被诊断为左股骨干骨折,并患有尿毒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多项疾病。考虑到患者年龄较大,并存在多项手术禁忌,医院经家属同意后,最终为郭某进行了牵引保守治疗。不幸的是,长期的卧床保守治疗导致郭某发生合并并发症,情况转危。 当年10月17日,因对医疗过程存在异议,郭某妻子到福安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处理中心进行咨询,可问题尚未解决,郭某便在几日后因治疗无效死亡。一时无法接受的患者家属由此与院方产生了纠纷,情绪激动之下,更是不同意医院移尸,想要讨个说法。 了解情况后,福安市医患调处中心调解员顾不上周末休息日,在取得患方同意后,立即联系福安市卫计局进行医学专家咨询,并就相关赔偿事项进行调解,经多轮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了一起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如今,‘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组织网络,从根本上扭转了福安市矛盾纠纷处理难的局面,使群众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该局工作人员不无自豪地说。据统计,2017年,福安市各乡镇(街道)排查矛盾纠纷1552起,成功调解1535起,调处率98.9%,余下17起今年在调处和稳控之中,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崔为忠 陈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