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冰林:检察院的“好管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6日讯 自信干练,这是李冰林给人的第一印象。在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这位外表朴素的女检察官是出了名的案管能手。 作为检察院的“大管家”, 李冰林不仅要承担案件受理、流程监控、信息公开、质量评查、律师接待、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还要花费大量时间研究一系列系统操作。“冰林,我这案件流程怎么没办法走下去了?”“冰林,我这文书怎么生成不了?”……统一业务系统上线运行开始,同事们几乎每天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系统问题来咨询她。 为能更有效地为同事提供帮助,她利用统一业务系统练习版反复练习,细致地对每个科室的业务步骤进行操作研究,很快就成为检察院系统应用“全能王”。除了熟练掌握案管的业务流程外,还可以有效解决其他业务科室遇到的种种问题。 如何有效发挥案管管理、监督、参谋、服务的作用?尤其是如何让司法办案规范化?为此,李冰林探索建立了流程监控通报制度。每天,她都要对办案期限、办案步骤、法律文书制作等诸多监控环节逐一进行查看、记录,并通过对办案情况的跟踪、汇总、分析,形成《案件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并每月进行通报。 有人劝她,这样每月的通报很容易得罪人,吃力不讨好。但李冰林始终坚持从“小事情、小细节”中解决“大工作、大问题”理念,不妥协,不畏难。她所撰写的《立足案管职能 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被上级院作为工作经验转发。 案管作为检察机关对外的“窗口”,是了解社情民意、密切检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刚开始接触窗口工作时,面对一些来访人员,李冰林经常手足无措。然而她并没有就此泄气。在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中,七八名老年被害人情绪激动地来检察院反映情况。李冰林了解案情后,及时与案件承办人沟通。为了有效安抚老人的情绪,李冰林主动公布了自己的电话号码,耐心地将整个案件的诉讼流程以及诉讼阶段的权利进行了详细说明,增强受害人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信心。最终,案件圆满办结。 据统计,近年来,李冰林共接待来访律师和群众近500人次,无一人次提出投诉。李冰林一步一个脚印走好自己的检察之路,连续4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后获得“建阳区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周隽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