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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市中院审委会就抗诉案件发表意见

2018-10-29 10:13: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9日讯  10月25日,宁德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委会,这是宁德市检察院落实“两高”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规定后检察长首次列席审委会会议。

施忠华就霞浦县检察院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吴某某涉嫌票据诈骗罪一案,从案件定性、涉案金额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检察意见,重点对吴某某涉嫌诈骗金额特别巨大,且明知是假汇票仍继续使用等情节进行分析,从震慑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角度,建议依法从重处罚。

会上,施忠华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新形式的重要举措,坚持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有利于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共同推进公正司法。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两高”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强化沟通协调,深化工作衔接,在列席过程中,充分听取各位审委会委员的意见,充分发表检察意见,共同研究探讨,确保列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冯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