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交通安全而“歌”
记长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张红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9日讯 10月22日下午,长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张红步履匆匆,她正赶到长泰县岩溪镇,在那里,有一场交通安全宣讲正等着她。 “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宣讲了四十几场。”近几年,张红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了交通安全宣传。在交警大队工作这些年里,大大小小的事故张红见了无数次,让她留下印象最深的只有两个字“惨烈”,每年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更是让她的内心深受刺激,或许从这时候开始,在张红的心里,就埋下了宣讲交通安全的种子。 2017年开始,张红开始有计划地走进社区、机关、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只要有人邀请,只要有需要,她就一定到场。对她而言,哪里有需要,她就到哪里去。这两年,张红累计宣讲近百场,任务最多的时候一天宣讲3场,迎着晨曦而出,披星戴月而归,辛苦与劳累是肯定的,但更多的是内心的满足。 “宣讲一百场,哪怕只有一个人,因为我的宣讲避免了一场交通事故,那么我的付出就是值得的。”这是张红常挂在嘴边的话。 如今,张红是长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驾管中队副中队长。曾经,她也是一名外勤民警。2013年,张红从华安交警大队调到长泰。从此,长泰街头多了一抹靓丽的风景,在每个高峰时段,那潇洒的指挥手势,坚定的身影,在车水马龙中穿梭,格外美丽动人。这一站又是三年,那些迎着尘土,卷着尾气的时光里,她默默奉献。 2016年5月16日,张红在一次路面勤务过程中,被一辆拒绝检查冲关的二轮摩托车冲撞摔倒,造成脑震荡、头皮血肿、左膝软件组织受伤、左膝关节交叉韧带断裂、左膝半月板破裂,后送长泰县医院就医手术。经过半年的休整,张红不顾家人反对又投入到一线工作中。这是她事业的转型期,因受伤缘故,张红接手参与驾管工作。“自己出了车祸,我更加认识到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要性。”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也是一种生产力”成了驾管民警的核心信念,而张红就秉持这一种信念,勇当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先锋”。 张红针对违法驾驶员、满分学习驾驶员、初训驾驶人参加重新学习的机会,有针对性地在全县范围开展大规模、系列性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向他们解读新增相关法律法规,并就车主、驾驶员最关心的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同时,配合普法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全县策划开展了“礼让斑马线”“守护生命通道”“开车系安全带”“电动车事故”等具有长泰特色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不懈普法宣传,驾驶员的交通文明素质和交通法律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在短短几个月内,长泰驾驶员开车打手机、车窗扔垃圾、乱鸣喇叭等交通陋习明显减少,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幅下降。 近两年,张红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普法宣传3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6万份,展出交通事故展板65场次,受教育群众、企业员工、驾驶员达10万余人。张红说:“我相信,受益过的群众会记得,而这座越来越文明的小城也会记得。” 几年的宣讲,让张红总结了不少经验,在针对不同群体的宣讲中,她制定了不同的主题与模式,例如针对小学生的“引导性”宣讲,中学生的“互动性”宣讲等。此外,每逢“交通安全周”、寒暑期、节假日等特定时间段,她都结合实际情况,深入街道社区、农村、校园传播文明交通理念。为了积累丰富的实际案例,张红还在日常生活中,通过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种途径搜集素材,大到轰动全国,小到长泰每个社区、乡镇发生的交通事故,张红都耳熟能详,在宣讲中深入浅出,旁征博引,让听众印象深刻。 “如今的长泰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我更要用自己的行动,为创城献出自己的一份力,让城市交通成为长泰一个亮丽的文明窗口。”张红做交通安全宣传的初心很简单——就是想架起交通安全在人民心中的桥梁。她告诉记者,“我只是交警宣传战线众多民警的一员,我做的是我应该做的事。” 诚如其所言,在公安交警队伍中,交通安全宣传民警不是伫立在街头梳理交通,也不像铁骑那样穿行在城市的街道巷弄。但他们奔波的脚步同样不曾停歇,他们奔波在各个角落里,传递交通安全,用朴素的语言,真实的案例在群众心中拉起一条安全线。对他们而言,这个过程也是一种享受。 “既能让交通安全意识遍地开花,又能争取群众对交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张红以此为荣,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是她的坚持。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王莹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