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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副厅长俞建春基层驻所调解心得:“调解需要技巧与耐心”

2018-10-30 10:07: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0日讯    10月24日,天阴,微冷。

 这天是省司法厅副厅长俞建春在福鼎市溪镇司法所蹲点工作的第三天。上午8点30分,在溪镇政府食堂简单用完早餐后,他立即出发前往桑海村。桑海村地处深山,离镇上有二三十公里。车沿着山路盘旋而上,道路蜿蜒曲折,坡陡弯急,坐在车内,不时左右甩晃,着实让人难受。此时,山间的云雾仍未完全散去,沿途可见许多山林、竹林,已渐渐露出丝丝萧瑟,而穿插其间的茶园仍是一片翠绿。

此次到桑海村,俞建春作为溪镇司法所的一员,跟随该所所长陈国良一起参加一起林地纠纷的调解。

近年来,由于白茶市场行情见好,山地、林地的经济价值凸显,许多村民便改种茶叶,随之而来的山地土地纠纷也日益增多。

经过半个小时的山间盘山公路行驶,终于抵达桑海村,整洁的村容村貌让人印象深刻。此时调解双方的当事人仍未到齐。

曾经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俞建春没有坐下等人,而是微笑地走过去拉着老村民攀谈起来:“现在你们主要靠什么收入?”

“靠卖茶叶。”

“林木和毛竹呢?”

“现在木头和毛竹不好卖了!”

“哦!单靠卖茶能脱贫吗?”

“基本上可以,只要稍微肯干点,吃饭不成问题。”

桑海村民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依靠茶叶种植与加工。近年来,溪镇党委政府正打造白茶产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建设美丽乡村。

“现在茶叶已经成了我们的‘支柱’。”一位老农答道,“只要家里有正常劳动力,每人每年可收入两万以上,靠茶叶脱贫没问题。”

“很好!很好!”俞建春高兴地说。

纠纷的林地是位于“楼前”与“溪南”交界处的一块林地,有120多亩。对于其归属权,岭头和青龙的两个自然村一直争执不下。此前溪镇司法所已进行几次调解,但双方态度强硬,互不让步,始终未能协调下来。争议的林地原本种植林木,去年已砍伐掉,后来岭头村的王氏家族在原地种上茶叶。而青龙村的郑氏家族认为,该地应为双方所有。而岭头王氏家族一方认为该地是他们的“祖宗山”,虽然当时与桑海村村委(现在两个自然村属桑海村管辖)合作种林木并且分成,但其使用权仍为王氏家族所有。而青龙村村民认为,既没有林权证也没有其他有效证据,该林地不能认定为岭头村王氏家族所有并使用,建议收归桑海村委,再行租赁。

调解现场

当天,参加调解的村民有十多名,坐满了会议室。陈国良告知有关调解权利义务后,引导双方开始调解。俞建春一边听一边认真记录。但几番辩论下来,双方各执一词,开始音量倍增,面红耳赤地争吵,气氛变得紧张起来。见此情景,长期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俞建春笑着伸出双手打着手势表示暂停争议,“有道理,话说两三句就够,建议各自派个代表说就行了。”紧张的气氛顿时缓和了不少。陈国良是当地村民的“老熟人”,也是老调解员,他用当地方言与双方代表交流,并要求双方出示证据。但是岭头村代表王某拿不出证据,只是说祖上一代一代传下来的,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调解进行得并不顺利,俞建春和陈国良走到另一个房间进行交流,最后商讨出了新的调解方案,决定各个击破,分别与双方的代表交谈,摸清他们的诉求“底线”。当了解到岭头村一方的“争地”态度比较坚定,俞建春和陈国良便与村里的调解员一起到隔壁房间,关上门来对岭头村代表王某进行耐心说服。俞建春、陈国良和村调解员“你方唱罢我登场”,轮番对王某详细分析土地的归属关系;俞建春拉着王某坐在对面,掰着手指算着经济账,还时不时轻轻拍打他的手臂慢慢地劝导着;林业局工作人员也就相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大家为王某分析了其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几轮下来,王某的思想渐渐地通了……最后,争议林地暂时收归村集体所有,大家就此取得了一致意见。

此时已是中午12点30分,调解工作暂告一段,等待协议签订。俞建春感慨地说:“调解工作很难,不仅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素养,更需要技巧与耐心,不可能一蹴而就,往往需要耗费极大精力,来回多次才能协调下来。”

回程的路上,俞建春若有所思地与陈国良交流起自己的心得:“我也曾长期在基层工作过,深知基层调解工作的艰辛,这次来溪镇司法所驻所,工作听你指挥,主要学习基层司法调解员的奉献精神和了解工作状态;发现基层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调解虽然不易,但也要讲究效率,要注重多元化调解,可以横向联系,对案件涉及的专业部门也请他们参与调解,问题就容易迎刃而解,毕竟他们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把握更为精准、更为专业,调解效果会更好更有说服力。”

(本报记者 游晓龙 杨少华)